国歌 香港教育局:所有中小学须教导学生奏唱国歌的礼仪

北京联盟_原题:香港特区政府教育局:所有中小学须教导学生奏唱国歌的礼仪
香港特区政府教育局18日向全港中小学发出通告 , 提供有关展示国旗和区旗及奏唱国歌的指引 , 指示所有中小学须教导学生奏唱国歌的礼仪 。
【国歌 香港教育局:所有中小学须教导学生奏唱国歌的礼仪】教育局发言人说:"《国歌条例》已于今年6月12日正式刊宪生效 。 根据条例 , 教育局局长须就将国歌纳入中小学教育发出指示 。 《国歌条例》的精神是尊重国歌 , 任何人不可公开及故意侮辱国歌 , 或不当使用国歌 。 所有中小学须提供机会 , 让学生学习歌唱国歌 , 并教导学生国歌的历史及精神 , 以及奏唱国歌的礼仪 。 "
发言人强调 , 国旗、国歌及国徽都是一个国家的象征和标志 , 任何一位公民都必须予以尊重 。 培养学生对国民身分的认同 , 是中小学教育的重要学习宗旨 。 让学生认识自己国家历史、文化、经济、科技、政治体制和法律等各方面的发展 , 培养他们的国家观念 , 更是学校教育应有之责 。 学校须教育学生认识自己国家的国旗、国歌及国徽 , 这是德育、公民及国民教育的一部分 , 有助加强学生对国民身份的认同 。
发言人又说 , 中小学必须在举办庆祝元旦日(1月1日)、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日(7月1日)、国庆日(10月1日)的活动时升挂国旗和区旗及奏唱国歌 。 教育局并强烈建议 , 学校在重要的日子及特别场合 , 例如开学日、开放日和毕业礼等升挂国旗和区旗及奏唱国歌 , 并鼓励学校定期展示国旗及区旗 , 以及奏唱国歌 。
发言人表示 , 教育局会与学界保持紧密联络 , 并根据情况 , 为相关学习提供适切支援 , 以协助学校推展有关工作 。 (总台采访人员周伟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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