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报|融资类信托“全停”系误传!监管人士:不会“一刀切”

_本文原题为:融资类信托“全停”系误传!监管人士:不会“一刀切” , 而是逐步压缩规模!
昨日 , 融资类信托业务“全停”的消息在市场蔓延 。 真实的情况如何?
上证报采访人员今日从银保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处获悉 , 监管政策不会“一刀切”停止信托公司开展融资类信托业务 , 而是逐步压缩违规融资类业务规模 , 促使其优化业务结构 , 直至信托公司能够依靠本源业务支撑其经营发展 。
压降违规融资类信托业务是持续性工作不会“一刀切”融资类信托业务
近日 , 银保监会下发了关于信托公司风险资产处置相关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 , 引发市场广泛关注 , 尤其引发市场对于融资类信托业务是否被“叫停”的探讨 。
银保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今日指出 , 信托公司转型发展是一个渐进的过程 , 压降违规融资类信托业务也将是一项持续的工作 。
上述人士表示 , 因此 , 监管政策不会“一刀切”停止信托公司开展融资类信托业务 , 而是逐步压缩违规融资类业务规模 , 促使其优化业务结构 , 直至信托公司能够依靠本源业务支撑其经营发展 。
“未来融资类信托业务将更多由管理规范、风险控制能力强、资本实力强的信托公司开展 , 保证受托履职到位 , 业务风险可控 , 真正实现‘卖者尽责、买者自负’ 。 ”上述人士表示 。
重点压降两类融资类信托业务
采访人员了解到 , 上述通知对信托公司提出了“三位一体”的工作目标 。 重点是要求信托公司加大表内外风险资产的处置和化解工作 , 其次对压降信托通道业务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 再次为要求信托公司压降违法违规严重、投向不合规的融资类信托业务 。
同时 , 通知落实资管新规的具体监管举措 。 资管新规颁布后 , 对资金信托整改工作要求一直没有变化 , 相关政策要求具有连续性 , 市场也早有预期 , 也给了市场和信托公司充分的消化时间 。
此外 , 通知体现了银保监会党委巩固乱象治理成果的决心 。 坚持“去通道”目标不变 , 继续压缩信托通道业务 , 逐步压缩违法违规的融资类信托业务 , 巩固信托业乱象治理成果 , 引导信托公司加快业务模式变革 。
“这个决心是明确的和坚定的 , 压降通道业务和融资类信托业务 , 不仅过去要求压 , 现在要求压 , 今后还会要求压 。 ”监管人士表示 。
从融资类信托这类具体业务来看 , 广义的融资类信托既包括通道类融资信托业务 , 也包括信托公司主动管理的融资信托业务 。
那么 , 具体要压降哪些融资类信托业务?上述监管人士表示 , 需要重点压降的包括两类:一是各类金融机构借助信托通道开展监管套利、规避政策限制的融资类业务;二是信托公司偏离受托人定位 , 将自身作为“信用中介” , 风险实质由信托公司承担 , 违法违规开展的融资类业务 。
“近年来 , 银保监会持续推进信托业转型发展 , 其中压降上述违规融资类信托业务的方向是明确的和坚定的 , 并以此促使信托业加快回归本源发展 。 ”监管人士表示 。
支持开展投向中小微企业、科创企业等融资类业务
压降违规融资类信托业务的同时 , 保的是哪些领域的信托业务?
采访人员从上述监管人士处获悉 , 压降违规融资类信托业务 , 有利于更好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 此次压降工作坚持区分轻重缓急 , 按照有保有压的原则 , 统筹疫情防控与“六稳”“六保”经济工作要求 , 重点压降违法违规严重、投向政策限制性或禁止性领域的融资类业务 , 支持开展投向中小微企业、科创企业、“两新一重”建设领域的融资类业务 , 鼓励信托公司发挥信托融资方式灵活的优势支持复工复产、复业复市 。
“信托公司要办成真正的信托公司 , 要坚守受托人定位获取信托报酬 , 不能变为信用中介 , 导致风险被动积累 。 ”上述人士表示 , 压降违规融资类信托业务就是要逐步降低信托业整体风险 , 促使信托公司更多开展本源业务 , 保证信托公司稳健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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