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新闻网|济宁市推动“三保”《十条措施》落实实施方案系列解读(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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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好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抓好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工作的十条措施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77号 , 以下简称《十条措施》)要求 , 济宁市结合实际 , 制定出台实施方案 , 推动“三保”十条措施落实 。
实施以工代训补贴
(一)对中小微企业新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并办理就业登记 , 组织开展以工代训的 , 按吸纳人数给予企业每月500元/人、最长6个月的职业培训补贴 , 所需资金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中列支;
政策解读
支持企业面向新吸纳劳动者开展以工代训 , 扩岗位、扩就业 。 对中小微企业新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就业 , 办理就业登记并开展以工代训的 , 从2020年6月起 , 按吸纳人数每人每月5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补贴 , 补贴期限最长为6个月 。 政策受理期截至2020年12月31日 。
政策享受范围
新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并办理就业登记 , 组织开展以工代训的中小微企业;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行业补贴范围扩大至大型企业 。 中小微企业: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门印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界定;就业困难人员:同“四、实施社会保险补贴”中的界定一致 。
办理流程 。
全程网办 。
(1)企业登录“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 , 在“服务大厅”栏目点击“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 , 点击“单位登录” , 填报企业基本信息 , 提交材料 。
(2)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核实申请材料 , 对审核通过的进行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
【济宁新闻网|济宁市推动“三保”《十条措施》落实实施方案系列解读(五)】(3)公示无异议后 , 将补贴资金即时拨付到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 提供材料:工商营业执照(初次申领时提报);以工代训人员花名册(含承诺书);当月发放工资银行对账单 。 外贸企业除以上材料外 , 还需提供2019年度进出口业务证明 。
责任单位和联系方式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 ;市财政局 。
(二)对受疫情影响导致停工停业中小微企业开展以工代训的 , 根据以工代训人数给予企业每月500元/人、最长6个月的职业培训补贴 , 单个企业在政策执行期内最高补贴10万元 。 所需资金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中列支 。
政策解读
支持困难企业以工代训 , 稳岗位、保生活 。 对受疫情影响出现生产经营暂时困难导致停工停业的中小微企业 , 组织职工开展以工代训的 , 根据以工代训人数 , 从2020年6月起 , 按每人每月5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补贴 , 补贴期限最长为6个月 , 单个企业最高补贴10万元 。 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大型企业 , 单个企业最高补贴50万元 。 政策受理期截至2020年12月31日 。
政策享受范围
对受疫情影响导致停工停业且开展以工代训的中小微企业 。 中小微企业:同“五、实施以工代训(一)”中的界定一致 。 受疫情影响出现生产经营暂时困难导致停工停业的中小微企业 , 以企业电费、与生产经营直接相关的其他能源消耗量、营业收入三项指标进行界定 , 申报当月三项指标之一较2019年月平均值下降70%及以上(以供电公司、税务等部门提供的数据为准) 。
办理流程
同“五、实施以工代训补贴(一)”中申请补贴的办理流程一致 。 提供材料:工商营业执照(初次申领时提报);以工代训人员花名册(含承诺书);当月及上一季度发放工资银行对账单 。 外贸企业除以上材料外 , 还需提供2019年度进出口业务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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