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部门发文 完善未成年人社会综合预防保护体系( 二 )


一是明确了报告义务的主体 。 此前 , 一些部门或单位在遇到此类事件时可能缺乏上报意识 , 本次《意见》明确规定了企事业等单位、教育、医疗、儿童福利机构和救助机构、旅店宾馆、村居委员会等部门单位具有强制报告义务 , 因此要求各级部门和单位增强意识 , 一旦发现儿童受到侵害的情况就要及时报告 , 如果没有履行报告义务 , 这些单位也要承担法律责任 。 此外 , 这种报告主体的明确也能够让相关部门和单位更具有责任感 。
二是明确了应当上报的情形 。 《意见》明确了九项未成年人遭受不法侵害的情形 , 甚至还包括应该报告的疑似情形 , 在现实操作中可以一一对应 。
三是明确了报告过程当中应该注意的事项 , 以便于查明和核实案件材料 。
四是明确了追责机制 。 如果有案件报告 , 但公安机关不立案或者司法机关不作为 , 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虽然本次发布的意见只有23条 , 但没有一条多余 , 每一条都紧紧围绕如何解决问题 , 接地气 , 可操作性强 。 ”吴旭梦说 。
源头预防及时发现
有效惩治违法犯罪
《意见》的出台会产生哪些影响 , 具有什么意义?
“此举将增强保护意识 , 强化义务履行 , 形成有效保护 。 ”谢鹏程认为 , 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未来 。 建立强制报告制度 , 形成具有源头预防、及时发现、高效应急、依法惩处的未成年人保护机制 , 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具有重要意义 。
谢鹏程说 , 意义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其一 , 回应社会各界的关注 , 建立侵害未成年人强制干预机制 , 完善未成年人社会综合预防保护体系 。
【九部门发文 完善未成年人社会综合预防保护体系】其二 , 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机制延伸到社会治理 , 以便公安机关、司法机关及时发现未成年人遭受侵害的线索 , 完善固定证据 , 有效惩治违法犯罪 , 让遭受侵害的未成年人得到及时、有效的心理干预和司法救助 , 全面提升未成年人保护的能力和水平 。
其三 , 整合各部门资源和力量 , 形成部门联动、衔接有序的未成年人保护良好局面 。 可以预期 , 随着强制报告制度的普遍推行 , 在提高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意识的同时 , 将进一步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未成年人保护意识 , 凝聚社会共识 , 在全社会营造更加浓郁的关爱保护未成年人氛围 。
谈及《意见》的影响 , 吴旭梦认为 , 未成年人的心智尚未成熟 , 因此在以往的性侵暴力案件中他们无法发声 , 不知道维护自己的权益 。 有了强制报告制度以后 , 即使受害者本人不知道上报 , 其所在单位在知晓事件后也需要报告 。 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对受害人来说 , 能够及时发现和干预 , 有效预防不良事件发生 。
在吴旭梦看来 , 强制报告制度能够更加及时、高效地对不法行为进行打击 。 家长、学校、宾馆、医院等方面知晓受害人被侵害的情况后都需要报告 , 能够有效地打击犯罪行为人 。
“《意见》有助于形成一种共同联动机制 , 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 无论是司法部门还是监护人 , 整个社会都需要提高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识 , 意见的出台有助于全社会形成一种良好氛围 。 ”吴旭梦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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