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乘客开车门撞伤人,车辆司机要担责

扬子晚报乘客开车门撞伤人,车辆司机要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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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乘客开车门撞伤人,车辆司机要担责
扬子晚报6月22日讯(采访人员 梅建明 通讯员 张爱国)近日,家住南京江宁的龚女士,因上班要迟到,便在网上叫了一辆车送到单位门口,急匆匆开门下车,结果被一辆电动车撞伤受伤。
【扬子晚报乘客开车门撞伤人,车辆司机要担责】据介绍,龚女士当天起迟了,为了赶时间,便决定打车前往约定地点,到达后她急匆匆开车门,也没有注意观察前后方车辆,并且驾驶员也没有提醒乘客留意周围交通环境,导致龚女士被一辆电动车撞倒。
民警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往现场,将受伤的龚女士送往附近医院救治,并且对现场进行拍照取证。
随后,民警调取周围监控、网约车内部录像后,再结合当事人描述的事故经过还原了事故真相,当时周围车辆不多,电动车骑主王先生便加快了行驶速度,不成想前方正常行驶的网约车突然靠边停下,后车门也毫无预兆地打开,下来一位女士。由于车速较快,王先生一时来不及反应便与之发生碰撞。
经过交警部门认定,驾驶员未提醒乘客注意观察车辆,龚女士作为乘客下车时妨碍他人通行以及电动车骑主未注意周围交通,三人被判定承当同等责任。
交警提示:不论是机动车、乘客还是行人都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在参与交通通行中,要时刻注意观察周围交通环境,以免发生事故,引发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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