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三河:举报未隔离新冠肺炎病例 可获3000元奖励

为有效防控新冠肺炎疫情 , 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防控工作 , 坚决阻断疫情传播途径 , 河北省三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对举报有价值防控线索的居民予以奖励 。
北京青年报采访人员获悉 , 若隐瞒相关信息未被隔离的被举报人为新冠肺炎病例 , 经查证属实后 , 将对举报人予以3000元的奖励 , 并在24小时内兑现 。
河北三河:举报未隔离新冠肺炎病例 可获3000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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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举报对象
(一)凡2020年5月30日后由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进入三河市 , 未按要求实施居家隔离或集中医学观察防控措施的 , 其本人或亲属未主动到所在村(社区)登记并刻意隐瞒相关信息的行为(已经村、社区排查登记的除外) 。
(二)对宾(旅)馆、家庭等接纳、容留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居住 , 刻意隐瞒不报的行为 。
二、举报方式
采取电话举报的方式进行 。 举报人应如实提供本人姓名、身份信息等情况 , 以及被举报对象姓名、现居住地址等详细情况 。 受理举报的工作人员接到举报电话 , 应询问清楚 , 如实记录 , 并立即上报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由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排查组推送属地单位核查处置 。
三、举报奖励办法
(一)举报线索经属地单位查证属实并经排查组核准后 , 每条给予500元奖励 , 由所在镇(街道)24小时内予以兑现 。 被举报对象经防疫部门核实确诊为新冠肺炎病例的 , 每条给予3000元奖励 , 由所在镇(街道)24小时内予以兑现 。 多个举报人分别举报同一情形的 , 奖励最先举报人 。
(二)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 除本人同意外 , 不得公开举报人的姓名、单位和其他信息 。 对恶意举报、诬陷他人的 , 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尊重举报人意愿 , 可受理匿名举报 。 匿名或未提供联系方式的 , 视为放弃奖励 。
【河北三河:举报未隔离新冠肺炎病例 可获3000元奖励】本公告由三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 自2020年6月18日起执行 。
文/北京青年报采访人员 董振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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