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那点事儿|法院:构成贩卖毒品罪,医药销售人员贩卖止咳水获刑

【历史那点事儿|法院:构成贩卖毒品罪,医药销售人员贩卖止咳水获刑】【医药销售人员贩卖止咳水获刑法院:构成贩卖毒品罪!】6月23日 ,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宗贩卖毒品案并当庭宣判 。 被告人陈某平、陈某展和黄某章违法贩卖复方磷酸可待因口服溶液 , 构成贩卖毒品罪 , 分别被判处三年六个月至一年三个月不等 , 并处罚金及追缴犯罪所得 。 2019年9月、10月 , 医药销售人员陈某平通过快递邮寄的方式共将11400包俗称为“止咳水”的处方药复方磷酸可待因口服溶液贩卖给陈某展 。 陈某展加价后全部转卖给医药销售人员黄某章 , 黄某章再次加价将7200包复方磷酸可待因口服溶液贩卖给他人 。 每包复方磷酸可待因口服溶液为10毫升 。 南沙法院审理认为 , 被告人陈某平、陈某展、黄某章明知复方磷酸可待因口服溶液属于管制药品、处方药 , 滥用会产生成瘾性 , 危害与毒品类似 , 仍以牟利为目的 , 通过非法途径向他人贩卖 , 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贩卖毒品罪,依法应予惩处 。 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 (广州日报全媒体采访人员章程)
历史那点事儿|法院:构成贩卖毒品罪,医药销售人员贩卖止咳水获刑
文章图片
历史那点事儿|法院:构成贩卖毒品罪,医药销售人员贩卖止咳水获刑
文章图片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 。 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 , 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 , 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 , 谢谢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