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周蓬安:女子两次被顶替上大学,残忍的你们该负刑责


山东省▲周蓬安:女子两次被顶替上大学,残忍的你们该负刑责
周蓬安:女子两次被顶替上大学 , 残忍的你们该负刑责
针对有网友发帖称“1997年参加了高考 , 考上北京的一所大学被人顶替” , 山东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政府发布通报:区委、区政府立即责成区纪委监委、区教育和体育局、区公安分局等有关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 , 迅速进行调查核实 。 目前已与发帖人建立联系 。 调查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 (6月25日《@人民日报》)
编辑本月20日 , 针对南方都市报报道称发现十几年前山东省“在2018年-2019年的山东高等学历数据清查工作中 , 有14所高校曾公示清查结果 , 其中有242人被发现涉嫌冒名顶替入学取得学历”问题 , 山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 , 已成立由省纪委监委机关、省公安厅、省教育厅等部门组成的工作专班进行彻查 。 并表示 , 对于发现的问题 , 将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 坚决维护教育公平正义 。
我曾就此评论:如果没有一批人走进监狱 , 一大批人被开除公职 , 你们就是假查 。 别搞什么党纪政纪处理来糊弄受害人 。
这才相隔五天时间 , 山东省这个工作专班难道就下放权力 , 委托相关地级市的区县联合调查组来核查了?
涉及山东的负面消息 , 如今评论起来还真的需要特别慎重 , 否则会引发众多不明网友的反感 。 下午看到一则新闻报道称 , 6月24日 , 几名游客在青岛崂山海里捡到一只鲍鱼 , 却被附近村民要500元 。 村民称这片海域被他们承包了 , 最后游客交了80元并报警 。 经过村委书记和街道办事处以及崂山风景管理局的工作人员调解 , 村民对他的行为道歉 , 并退还了80元钱 。
我写了个微评:全国顶尖级的旅游景区 , 竟然频频出现实际上的“敲诈勒索”事件?大家都知道 , “青岛大虾”曾十分成功地将山东省花巨资在央视投放的旅游广告“好客山东”给彻底击败了 , 至今“好客山东”仍遭诟病 。 在外省人看来 , 山东还是“孔孟之乡” 。 可你们频频弄出丢孔孟老脸的事情 , 就从来不觉得愧对祖宗吗?
没想到这样一条十分中性的微博 , 却遭到多位网友批评 , 指责我搞“地域黑” 。
今天微博V用户创作中心就“山东回应女子称两次被顶替上大学”有个热议话题 。 我也不怕这些人再来批评 , 还是坚持关注 。
我认为 , 这是一个不够负责任的官方回应 。 这么严重的一个事件 , 按照网友所说“大清要杀头的” , 我们至少应该了解到这是一件十分严重的刑事案件 , 其责任人至少会涉及到市教育局、市招生办、学生所在学校领导、所在班级的班主任等等 , 甚至和区县关系不大 。
如今由济宁市任城区区委、区政府立即责成区纪委监委、区教育和体育局、区公安分局等有关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 , 这样的调查组有多大的权威性?而且当初制造“顶替案”的就是这些部门的官员 , 如今等于是“自己查自己” , 或“查曾经的领导” 。 因此 , 查处这种严重的案件 , 应该是“提级调查” , 省教育厅甚至教育部理应直接参与 。
就“女子称两次被顶替上大学”事件而言 , 有关人员实在是太残酷了 。 这种“顶替上大学案” , 都是一帮在当地拥有行政资源或经济资源优厚的家庭孩子 , 去顶替贫困家庭孩子上大学的资格 , 绝大多数“被顶替”的孩子因为家庭经济困难 , 也就不再复读 , 此前的学籍也就没有意义了 。 而公开视频举报的“被顶替者”苟晶女士 , 竟然会复读 , 而且第二次被顶替 , 这对于得知实情的苟晶而言 , 确实是过于残酷了 。
(@赤红色冷瞳)分析道:可恶的是 , 从她第一次被顶替的那一刻起 , 她已经注定不能再考大学了 , 因为她的档案已经被调走 , 已经在上大学 , 班主任包括其他老师就跟耍猴一样看她辛辛苦苦再读一年 , 大家知道高三尤其复读一年那是什么生活 , 他们却在一边看哈哈 , 第二年她也上不了那三个正规学校 , 只能把她发配到不要档案的野鸡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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