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热门车坛|五部门:明确2021-2023年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要求( 二 )


五、将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修改为:“乘用车企业新能源汽车正积分可以依据本办法自由交易 , 并按照下列规定结转 , 结转有效期不超过三年:
(一)2019年度的新能源汽车正积分可以等额结转一年;
(二)2020年度的新能源汽车正积分 , 每结转一次 , 结转比例为50%;
(三)2021年度及以后年度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实际值(仅核算传统能源乘用车)与达标值的比值不高于123%的 , 允许其当年度产生的新能源汽车正积分结转 , 每结转一次 , 结转比例为50% 。 只生产或者进口新能源汽车的乘用车企业产生的新能源汽车正积分按照50%的比例结转 。 ”
增加一款作为第二十二条第四款:“工业和信息化部可以根据汽车行业发展情况决定延长抵偿期限和调整2020年度新能源汽车正积分结转比例 。 ”
六、将第二十三条修改为:“具有下列关系之一的乘用车企业 , 属于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关联企业:
(一)境内乘用车生产企业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持股总和达到25%以上的其他境内乘用车生产企业;
(二)同为第三方直接或者间接持股总和达到25%以上的境内乘用车生产企业;
(三)获境外乘用车生产企业授权的进口乘用车供应企业 , 与该境外乘用车生产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股总和达到25%以上的境内乘用车生产企业 , 以及直接或者间接对该境外乘用车生产企业持股总和达到25%以上的境内乘用车生产企业 。 ”
七、将第二十七条修改为:“乘用车企业的新能源汽车负积分 , 应当通过新能源汽车正积分抵偿归零 。 ”
八、增加一款作为第二十八条第二款:“工业和信息化部可以根据汽车行业发展情况 , 决定乘用车企业使用2021年度产生的新能源汽车正积分对2020年度产生的新能源汽车负积分进行抵偿 。 ”
九、将第三条、第二十一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中的“质检总局”修改为“市场监管总局” 。
十、将第三十二条第五款修改为:“市场监管总局负责对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的进口新能源乘用车参数、进口乘用车燃料消耗量等进行核查 。 ”
十一、将附件2《新能源乘用车车型积分计算方法》修改为:
新能源乘用车车型积分计算方法
汽车热门车坛|五部门:明确2021-2023年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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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 , 对个别文字作相应修改 。
本决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 《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令第44号)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 , 重新公布 。
答采访人员问
2020年6月15日 ,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了《关于修改〈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的决定》(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53号 , 下称《决定》) 。 日前 , 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政策与法规司、装备工业一司负责人就《决定》的有关问题回答了采访人员提问 。
问:《积分办法》发布以来实施情况如何?为什么要开展此次修改工作?
【汽车热门车坛|五部门:明确2021-2023年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要求】答:为促进汽车产业节能减排、绿色发展 , 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原质检总局等五部门 , 根据我国汽车产业发展实际需要 , 并充分借鉴国外管理经验 , 于2017年9月发布《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44号 , 下称《积分办法》) 。 《积分办法》的实质是通过建立积分交易机制 , 形成促进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协调发展的市场化机制 。 《积分办法》发布实施后 , 我们建立了积分管理平台 , 组织实施了2次积分交易 , 行业企业普遍加大研发投入、加快车型投放 , 产品性能质量稳步提升 , 市场主体活力充分激发 , 通过线上和线下沟通与交易 , 促进了企业间的交流与合作 , 提高了资源配置效率 。 2019年 , 我国新能源乘用车销售106万辆 , 连续5年位居世界首位;行业平均油耗实际值达到5.5升/100公里 , 较2016年下降10%以上 。 《积分办法》的实施 , 有力促进了行业技术创新和新能源汽车生产推广 , 基本实现了预期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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