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北区市北区中小学学籍转入系统6月28日起开放 转学学生需提交这些材料
半岛采访人员 孙雅琴
6月26日,采访人员从市北区教体局获悉,“市北区中小学学籍转入服务平台”即将于6月28日(星期日)上线开放,符合转入条件的家长可通过电脑或移动终端登陆服务平台提交转学申请 。市北区中小学学籍转入服务平台网址http://111.17.218.35:151/adsbzxcj 。
6月28日(星期日)9:00—7月5日(星期日)24:00平台开放,家长可在服务平台开放期间填报修改有关信息、照片 。
7月27日(星期一)—7月31日(星期五),家长可登录服务平台查看材料审核结果 。“审核未通过”的家长可通过服务平台预约,到洮南路93号“市北区中小学生招生咨询服务站”现场提出复核申请 。
【市北区市北区中小学学籍转入系统6月28日起开放 转学学生需提交这些材料】8月26日(星期三)审核合格的家长可登陆服务平台査询分配学校 。8月30日(星期日)8:30带户口簿与学生一同到校报到(若遇不可抗力,以接收学校通知为准) 。开学一周内,办理网上转学手续 。
家长需提前准备好转学所需要的各种证件材料 。在市内三区已入学的学生,转学条件需满足:因房产变更和户口迁移,现居住地距离现就读学校超过四公里或公交车八站,可以提出转学申请 。所需材料:家长须同时准备两种证件,包括公安部门核发的儿童随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包括法定监护人)同户、同住的户籍本,以及与户籍情况一致的住房产权人的产权证(100%产权,用途须为住宅)、房单或其它有效凭证,并实际居住 。特殊情况还需提供结婚证、出生证等相关材料 。
在市内三区以外入学的学生,若是市北区户籍学生,家长须同时准备两种证件,包括公安部门核发的儿童随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包括法定监护人)同户、同住的户籍本,以及与户籍情况一致的住房产权人的产权证(100%产权,用途须为住宅)、房单或其它有效凭证,并实际居住 。特殊情况还需提供结婚证、出生证等相关材料 。
在市内三区以外入学的学生,若非市内三区户籍学生,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相关证件应在有效期内且连续满一年(截止到2020年8月31日):父母至少一方与市北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附合同文本、个人在人社局网站自助查询到的社保证明,需含校验码)或办理市北区营业执照;父母至少一方持有市北公安部门核发、在有效期内与居住地同址的居住证 。父母一方具有青岛市户籍的,报名时提供身份证代替居住证;父母至少一方在市北区有自有住所或在房屋租赁管理中心备案一年以上的住所(以登记日为准),用途均须为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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