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童进入未锁车内被困身亡 车主应担责吗?( 二 )


周筱赟则认为,本案属于法律上的“意外事件”,双方当事人对损害结果都没有过错,可以适用公平责任原则 。具体的比例,法官有自由裁量权,以往的司法判例,法院通常判决无过错方承担20%以内的责任 。
2019年2月,广西桂平男子陈某某将车停放在球场未锁紧车门离开,一名智力缺陷少年自行开门进入车内玩耍,被闷死在车内 。刘昌松介绍,“法院认为车主存在一定疏忽大意的管理过失,判决其承担20%的赔偿责任,监护人承担80%的责任 。”
“该案判决是恰当的,因为球场是公共场所,任何物品出现在公共场所,物主都应尽到必要的注意义务 。”刘昌松分析认为,车辆停放在公共场所,小孩进入车内玩耍存在造成人身伤害的风险,车主未尽到公共场所之物品管理的注意义务,主观上确有一定过错 。同时,家长未管教监护好自己的孩子,监护失职的责任是主要的 。
刘昌松强调,需要注意的是,对于花都的案例来讲,无论车停放在亲友家院落内,还是在自家院落内,都不应认定为公共场所,无需尽到停放在公共场所的注意义务,因而车主对男童的死亡无须承担责任 。“退一步说,如果事故发生在车主亲友院落,出事的是院落主人家的小孩,孩子在自家玩耍本应是安全的,车主制造了这种不安全,则可能要承担一定责任 。”
刘昌松指出,家长有义务教育孩子形成未经车主允许不能擅自进入车内触碰车上物品的观念 。否则万一导致了死伤后果,家长应承担主要或全部责任 。
【男童进入未锁车内被困身亡 车主应担责吗?】“就本案而言,于理来讲,让无责之人担责有些‘强人所难’ 。”刘昌松认为,此案应给家长们敲响警钟:孩子贪玩是天性,家长务必要尽到监护责任,最大可能地让孩子远离厄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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