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亮相: 高空抛物、职业催收高利贷、侮辱诽谤英雄烈士等拟入刑

法制日报全媒体采访人员 朱宁宁
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以下简称修正案草案)28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
这是1997年全面修订刑法以来的第十一个刑法修正案 。 此前 , 我国已先后通过了一个决定、十个刑法修正案和十三个有关刑法的法律解释 , 及时对刑法作出修改、补充和明确适用 。
修正案草案涉及六个方面 , 共修改补充刑法30条 。 主要内容包括加大对安全生产犯罪的预防惩治 , 完善惩治食品药品犯罪规定 , 完善破坏金融秩序犯罪规定 , 加强企业产权刑法保护 , 强化公共卫生刑事法治保障等 。
值得关注的是 , 修正案草案对一些社会反映突出的犯罪行为进行了明确 。 比如 , 进一步明确了高空抛物、妨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驾驶的犯罪 , 以维护“头顶上的安全”和“出行安全” 。 又如 , 严厉惩处非法讨债行为 , 将采取暴力、“软暴力”等手段催收高利放贷产生的债务以及其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 , 并以此为业的行为规定为犯罪 。 再如 , 将侮辱、诽谤英雄烈士的行为明确规定为犯罪等等 。
维护“头顶上的安全”
高空抛物拟入刑
为进一步强化对劳动者生命安全的保障 , 维护生产安全 , 修正案草案加大了对安全生产犯罪的预防惩治 。
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亮相: 高空抛物、职业催收高利贷、侮辱诽谤英雄烈士等拟入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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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社会反映突出的高空抛物、妨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驾驶的犯罪 , 修正案草案进一步作出明确规定 , 维护人民群众“头顶上的安全”和“出行安全” 。
同时 , 修正案草案提高了重大责任事故类犯罪的刑罚 , 对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拒不排除 , 仍冒险组织作业 , 造成严重后果的事故类犯罪加大刑罚力度 。
此外 , 修正案草案将刑事处罚阶段适当前移 , 针对实践中的突出情况 , 规定对具有导致严重后果发生的现实危险的三项多发易发安全生产违法违规情形追究刑事责任 。
药品“黑作坊”将
与生产销售假药罪同等处罚
为进一步强化食品药品安全 , 保护人民群众安全 , 与药品管理法等法律作好衔接 , 修正案草案完善了惩治食品药品犯罪的规定 。
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亮相: 高空抛物、职业催收高利贷、侮辱诽谤英雄烈士等拟入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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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药品管理法对假劣药的范围做出调整以后 , 保持对涉药品犯罪惩治力度不减 , 考虑到实践中“黑作坊”生产、销售药品的严重危害 , 修正案草案规定与生产、销售假药罪同等处罚 。
总结长春长生疫苗事件等案件经验教训 , 与修改后的药品管理法进一步衔接 , 修正案草案将一些此前以假药论的情形以及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行为等单独规定为一类犯罪 。
此外 , 修正案草案还修改了食品监管渎职犯罪 , 增加药品监管渎职犯罪 , 进一步细化食品药品渎职犯罪情形 , 增强操作性和适用性 。
严惩非法讨债行为
催收高利贷为业将入刑
为进一步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 保障金融改革 , 维护金融秩序 , 保护人民群众利益 , 修正案草案对破坏金融秩序犯罪规定进行多处修改完善 。
针对实践中不法分子借互联网金融名义从事网络非法集资 , 严重扰乱经济金融秩序和极大侵害人民群众财产的情况 , 修正案草案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法定最高刑由十年有期徒刑提高到十五年 , 调整集资诈骗罪的刑罚结构 , 加大对非法集资犯罪的惩处力度 。
值得关注的是 , 修正案草案明确对非法讨债行为进行严厉惩处 。 在总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践经验基础上 , 修正案草案将采取暴力、“软暴力”等手段催收高利放贷产生的债务以及其他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 , 并以此为业的行为规定为犯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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