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新型毒品案件频发,检察机关放"大招"

涉新型毒品案件频发,检察机关放“大招”
——最高检第二检察厅负责人就依法惩治和预防毒品犯罪答采访人员问
近年来,涉新型毒品案件频发 。面对毒品犯罪的新情况新问题,检察机关如何创新办案方式和手段积极应对?在第33个国际禁毒日到来之际,6月2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厅厅长元明就依法惩治和预防毒品犯罪回答了采访人员提问 。
成立指导组,对涉网络毒品犯罪保持高压态势
采访人员:近年来,涉网络毒品犯罪案件增长较快,面对“人货分离、钱货分离”“虚拟货币支付毒资”“使用虚拟IP地址隐藏犯罪地”等无接触毒品交易新特点,检察机关如何固定证据、提高应对手段?
元明:近年来,检察机关起诉的毒品犯罪大多和网络有关 。涉网络毒品犯罪案件的主要形式有:犯罪分子利用网络发布涉毒信息,订购、销售毒品和制毒物品;利用网络物色、诱骗、招募“马仔”贩运毒品;利用网络传授制毒技术;利用网络、即时通讯工具、移动支付手段进行毒品联络和交易;利用网络空间聚集吸毒,交流体验,引诱他人吸毒等 。
涉网络毒品犯罪的主要特点有:一是隐蔽性强,对这类犯罪取证难,适用法律难点多 。犯罪人多使用网名或化名隐匿真实身份,用黑话、行话联络,聊天记录和信息随时、瞬时删除 。使用第三方工具、虚拟货币支付毒资,使用虚拟IP地址隐藏犯罪地,实现“人货分离、钱货分离”的无接触交易,加大了侦查取证难度 。二是犯罪成本低、跨时空性强 。利用网络贩卖毒品,犯罪成本低 。网络传播信息速度快、覆盖范围广,使毒品犯罪活动突破了地域和时间限制,跨区域、跨国界更加普遍 。三是犯罪已经形成制、贩、运的全产业链条,危害大 。毒品信息在网络大肆传播,容易误导、诱使青少年吸食毒品,走上违法犯罪道路,进一步加剧了毒品犯罪危害性 。
针对涉网络毒品犯罪案件,我们将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大打击力度 。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加强与公安机关的沟通协作,引导依法全面收集涉网络毒品犯罪证据,完善证据链条,形成打击合力 。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证据审查和法律适用指引 。
二是积极参与网络禁毒综合治理 。今年4月,最高检成立了惩治网络犯罪维护网络安全研究指导组,下一步检察机关将加强涉网络毒品犯罪的调研,加强与重点互联网企业的交流合作,提升检察机关参与网络禁毒的能力与效果 。对涉网络毒品犯罪案件暴露的社会管理漏洞,及时制发检察建议,促进提升网络监管能力 。
三是加强国际司法协作 。网络使跨境跨国毒品犯罪更普遍,加强国际司法协作尤为重要 。最高检将根据《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等法律规定,加强证据转换及审查认定、涉案款物移交、司法文书送达等方面的工作 。
打财断血,提高涉毒资产审查认定水平
采访人员:对毒品犯罪打财断血,摧毁其经济基础是遏制毒品犯罪蔓延的重要手段,据了解,2019年检察机关办理涉毒洗钱犯罪50余件,您对此有何评价?
元明:毒品犯罪是典型的逐利型犯罪,犯罪分子获取巨额利润后,往往通过各种洗钱手段转移、清洗犯罪所得及收益 。因此,对毒品犯罪打财断血,摧毁其经济基础尤为重要 。最高检高度重视涉毒洗钱犯罪检察工作,今年4月成立了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涉毒反洗钱是其中一项重要工作内容 。我们通过发布典型案例、组织培训等方式指导各地加大对涉毒洗钱犯罪的打击力度 。
2019年,检察机关办理涉毒洗钱犯罪50余件,对毒品犯罪分子逃匿、死亡的案件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申请5件300余万元 。总的来看,这一类犯罪与毒品犯罪总数相比还比较少,与涉毒洗钱犯罪隐蔽、查处难度大等因素密切相关 。涉毒洗钱犯罪的主要特点是:一是洗钱方式多样 。犯罪分子通过金融机构或者投资来清洗毒资,有的还利用伪造商业票据、信贷回收、期权等进行洗钱 。近年来通过网络赌博、虚拟货币进行洗钱的也越来越多 。二是洗钱日趋隐蔽化 。犯罪分子转移或隐匿资金,使毒品犯罪收益和正常经营活动获取的利益融合在一起,致使涉毒资产性质、数额不易认定 。三是犯罪组织严密 。涉毒洗钱活动从分散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活动已逐步演变为具有专门分工、组织严密的运作体系,其中有的人具备金融和法律等专业知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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