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因编制虚假资料 人保财险两名分公司副总受罚

6月28日 , 银保监会官网披露:时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地区分公司副总经理陶继东、阿不力米提·托合提 , 在两人任职期间所在分公司存在编制虚假资料的违法行为 。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 , 两人作为时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地区分公司副总经理 , 对该公司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管理责任 。 依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 ,中国银行(601988,股吧)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决定分别给予两人警告并处十万元罚款 , 撤销任职资格的行政处罚 。
以下为行政处罚决定书全文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姓名:陶继东
职务:时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地区分公司副总经理
 
经查 , 在你担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地区分公司副总经理期间 , 该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行为:
农业保险承保理赔档案不真实、不完整 。
上述违法事实有询问调查笔录、承保理赔档案及相关业务清单等证据证明 , 足以认定 。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订 , 以下简称《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 , 你作为时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地区分公司副总经理 , 对该公司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管理责任 。 依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 , 我局决定给予你警告并处十万元罚款 , 撤销任职资格的行政处罚 。
你应在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持缴款码在财政部指定的12 家代理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601398,股吧)、建设银行(601939,股吧)、农业银行(601288,股吧)、中信银行(601998,股吧)、交通银行(601328,股吧)、光大银行(601818,股吧)、招商银行(600036,股吧)、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兴业银行(601166,股吧)、平安银行(000001,股吧)、华夏银行(600015,股吧))中任意一家进行同行缴款 , 并向我局提供缴款凭据复印件 。 逾期 , 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 , 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中国银保监会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 , 又不申请复议或起诉的 , 我局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 , 本决定不停止执行 。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
2020年6月19日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姓名:阿不力米提·托合提
职务:时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地区分公司副总经理
 
经查 , 在你担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地区分公司副总经理期间 , 该公司存在编制虚假资料的违法行为:
农业保险承保理赔档案不真实、不完整 。
上述违法事实有询问调查笔录、承保理赔档案及相关业务清单等证据证明 , 足以认定 。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订 , 以下简称《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 , 你作为时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地区分公司副总经理 , 对该公司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管理责任 。 依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 , 我局决定给予你警告并处十万元罚款 , 撤销任职资格的行政处罚 。
你应在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持缴款码在财政部指定的12 家代理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信银行、交通银行、光大银行、招商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兴业银行、平安银行、华夏银行)中任意一家进行同行缴款 , 并向我局提供缴款凭据复印件 。 逾期 , 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 , 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中国银保监会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 , 又不申请复议或起诉的 , 我局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 , 本决定不停止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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