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洲说股事|重罚投资者 也要重罚上市公司 对健康元内幕交易案的几点思考( 二 )


其四 , 对违法违规行为 , 既要重罚个人投资者 , 也要重罚机构投资者 , 同时也要重罚上市公司 , 避免重罚个人投资者 , 包容机构投资者 , 或重罚投资者 , 包容上市公司现象的出现 。 证监会对汪耀元、汪琤琤内幕交易健康元案开出天价罚单值得肯定 , 但作为该案的当事人显然是个人投资者 。 其实 , 作为内幕交易案以及操纵市场案来说 , 除了有个人投资者之外 , 同样也有机构投资者的身影 。 所以在重罚个人投资者的同时 , 对违法违规的机构投资者也需要受到相应的处罚 。
不仅如此 , 目前对于违法违规行为的“天价罚单” , 基本上都是开给投资者层面的 , 而对于上市公司层面的处罚 , 通常就是60万元的顶格处罚 , 以至形成A股市场“重罚投资者 , 包容上市公司”的怪象 。 这种局面有必要尽快予以改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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