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网|女婿照顾老年痴呆的岳母能否成为监护人?监护权案件诉讼提示案例告诉你( 二 )
案例三:
另行选择第三方 , 作为被监护人的财产监管人 , 更好维护被监护人财产权益
基本案情
被监护人小雪是一个孤儿 , 父母先后因病过世 。 父亲弥留之际 , 将小雪托付给了自己的弟弟阿伟 , 并给小雪留下了一套动迁房和30多万元的存款 。 经亲属协商 , 居委会指定阿伟担任小雪的监护人 。
自此 , 小雪开始与叔叔一家人同一屋檐下的生活 。 然而好景不长 , 由于生活习惯和性格上的差异 , 小雪与婶婶、堂姐之间逐渐生出矛盾 。 因为双方实在难以相处 , 小雪离开了叔叔家 , 搬去与外公外婆共同生活 。 外公外婆向法院提出申请 , 要求变更监护人 。
庭审中 , 小雪表示希望跟外公外婆共同生活 。 叔叔阿伟也表示尊重小雪的意见 , 同意变更监护人 , 但也表达了对外公外婆财产监管能力的担忧 , 担心外公外婆被他人骗钱 , 又担心外公外婆要求变更监护人另有所图 。 在承办法官的提议下 , 阿伟和小雪的外公外婆选定了小雪的表舅金先生来做小雪的财产监管人 。
最终 , 法院判决小雪的监护人变更为外公外婆 , 被申请人叔叔阿伟在判决生效后15日内将30万元交付给被监护人小雪 , 该笔款项在小雪十八周岁前由财产监管人金先生负责代为保管 。
诉讼提示
【新民网|女婿照顾老年痴呆的岳母能否成为监护人?监护权案件诉讼提示案例告诉你】保护和管理被监护人财产是监护人的重要职责 。 在离婚诉讼、变更抚养关系、指定监护人、申请变更监护人等需要确认未成年人、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成年人财产监管责任的案件中 , 可能存在监护人因自身年龄偏高、身体欠佳等原因导致的财产监管能力不足 , 或者监护人与被监护人的财产利益存在冲突等情况 , 这种情况下可以申请合适的第三方担任财产监管人 , 由第三方独立履行保管被监护人财产的责任 , 更好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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