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重磅:险资参与股指期货新规:不得投机,选择A类期货公司……( 二 )


相对而言 , 2012年的《规定》则要求“保险机构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 任一资产组合在任何交易日日终 , 所持有的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 , 不得超过其对冲标的股票及股票型基金资产的账面价值 。 ”
另一方面 , 南都采访人员注意到 , 对于期货合约价值的买入限额而言 , 新规要求“保险机构在任何交易日日终 , 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与权益类资产的账面价值 , 合计不得超过规定的投资比例上限 。 ”而2012年的《规定》则要求“保险机构在任何交易日日终 , 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 , 与股票及股票型基金资产的账面价值 , 合计不得超过规定的投资比例上限 。 ”
这意味着 , 从新的规定来看 , 卖出的限额实质上有一定程度的提升 , 更有利于吸引更多的保险资金投资股权期货交易 。
3
流动性资产要求不同
事实上 ,除了交易保证金外 , 新规对资产组合的流动性资产要求亦有所调整 。
南都采访人员注意到 , 新规要求“保险资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 任一资产组合在任何交易日结算后 , 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 , 应当保持不低于轧差后的股指期货合约价值10%的符合银保监会规定的流动性资产 , 有效防范强制平仓风险 。 ”
然而 , 2012年的《规定》则是 , “保险机构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 任一资产组合在任何交易日结算后 , 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 , 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中央银行票据、货币市场基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及政策性银行债券 , 有效防范强制平仓风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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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选期货公司要求变更
令人关注的是 , 新规亦调整了险资选择期货公司的条件 , 与此前略有不同 。
南都采访人员获悉 , 新规要求 , 符合条件的期货公司应具有“成立5年以上 , 上季末净资本达到人民币三亿元(含)以上 , 且净资本与公司风险资本准备的比例不低于150%”、“期货公司分类监管评价为A类”等要求 。
而2012年的《规定》则要求 , 期货公司要满足“成立5年以上 , 上季末净资本达到人民币三亿元(含)以上 , 且不低于客户权益总额的8%”、“通讯条件和交易设施高效安全 , 符合期货交易要求 , 信息服务全面”、“公司或股东具有较强的金融市场研究及服务能力”以及“具有完整的风险管理架构 , 最近两年未发生风险事件;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和违规记录 , 且未处于立案调查过程中”等条件 。
延伸阅读: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保险资金参与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
关于印发《保险资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规定》的通知(2012年)
【规定|重磅:险资参与股指期货新规:不得投机,选择A类期货公司……】采写:南都采访人员梁小婵 周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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