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7月1日起骑电动车不佩戴头盔要被处罚,江宁湖熟一天20余人被罚款

扬子晚报网7月1日讯(采访人员 梅建明 通讯员 江公宣)7月1日,家住南京江宁的市民孙先生驾驶电动自行车,行驶至湖熟街道汤铜路龙眠大道路口时,因未佩戴头盔被湖熟中队执勤民警拦下。
扬子晚报|7月1日起骑电动车不佩戴头盔要被处罚,江宁湖熟一天20余人被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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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警方处罚未佩戴头盔的市民。
按规定,自7月1日起,驾驶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需要进行处罚。当民警询问孙先生是否知道这一规定时,孙先生表示知道,但是因为天气热,觉得闷所以就没戴。
因为孙先生是第一次违规,民警现场对孙先生作出了罚款二十元的处罚,并教育了孙先生,佩戴头盔可以有效地保护自己的头部,如果孙先生第二次被查到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话,将会受到罚款50元的处罚。经教育后,孙先生表示以后驾驶电动车出行一定会记得佩戴头盔。
【扬子晚报|7月1日起骑电动车不佩戴头盔要被处罚,江宁湖熟一天20余人被罚款】据介绍,7月1日首日,江宁湖熟交警中队就对20余名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驾乘人员进行了处罚。
交警提醒广大群众佩戴安全头盔可以保护电动车驾驶人的头部,在发生意外时可以有效减少颅脑损伤,减少意外损害,甚至挽救生命,驾乘电动车时一定要记得佩戴安全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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