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认罪认罚案件量刑建议精准化机制( 二 )


(四)落实保障:健全量刑建议精准化保障制度
1.确保律师参与量刑协商的实质化 。其一,健全律师参与机制,确保量刑建议产生过程的科学性和协商性 。一方面要注重保障值班律师参与量刑协商的权利,检察官在办案中也要注重收集其提出的量刑意见,突出值班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的平等对抗作用,确保律师参与量刑的实质化 。另一方面要加强对值班律师的管理,建立健全办案质量评价机制,有条件的检察机关可以参照第三方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机制给予值班律师物质和精神上的奖励,提升值班律师的责任感和法律服务质量 。
2.全面收集影响量刑事实的证据 。
要引导侦查机关全面收集量刑证据,发现有影响量刑的证据缺失的,应当及时通知侦查人员补证或自行补证,确保所有关于量刑的事实证据都被查清 。要加强对犯罪嫌疑人的社会调查,由侦查机关协调司法行政部门或其他社会组织,依法制作针对犯罪嫌疑人的社会调查报告,并在审查起诉时随案卷材料一并移送检察机关,帮助检察官作出更加精准的量刑建议 。
(五)精准量刑:探索证据开示制度
司法实践中,若犯罪嫌疑人获知的控方证据极为有限,不利于其自愿认罪认罚 。所以,有必要针对特定的认罪认罚案件探索设立证据开示程序,即在检察机关主持下,由控辩双方进行证据开示,双方达成较为一致的量刑意见,而据此提出的精准化量刑建议也会具有较高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利于法院采纳 。
(六)强化协作:推进司法办案一体化建设
1.完善量刑建议的考核机制 。司法实践中,不宜简单地将确定刑量刑建议的提出或是量刑建议的采纳率作为考核标准,需要综合考量事实证据是否发生变化等多种情况进行准确区分 。
2.明确相关法律规定的内涵和操作程序 。对认罪认罚案件的范围界定、程序适用等问题,尤其是基层司法实践中存在较大争议的量刑建议明显不当的认定问题,检察机关可以通过举办研讨会、座谈会、发布指导案例等形式,加强沟通协调,明晰对法律规定的解释、细化操作流程,为规范司法办案提供指引 。
(作者单位: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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