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靠一本离婚证”同时有5个老公:民政部门也应担责

□张贵峰
近日 , 湖南张家界慈利县人民法院云开庭审理童某某重婚罪、诈骗罪一案 , 一审童某某被法院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 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 据慈利县法院29日对该案详细的通报 , 女子童某某从2012年到2018年6年间 , 靠着一本2011年的离婚证 , 先后在江苏、湖北、安徽、河北、湖南等5省5次登记结婚 , 同时坐拥5个老公 , 构成多次重婚 , 并以此骗取大量钱财 。 (6月30日潇湘晨报)
虽说 , 在现实生活中 , 重婚算不上什么稀罕事 , 但像童某某这样6年5次频繁结婚重婚 , 且每次都是跨省行动 , 其极富传奇色彩的重婚经历 , 仍不免让人有些称奇 。
除了频繁结婚重婚 , 更传奇的还有——童某某的每次重婚 , 均以骗取男方钱财为根本目的 , 一旦成功登记结婚、钱财到手 , 便迅速跑路、走人 , 其所作所为 , 既是肆无忌惮地重婚 , 亦是赤裸裸的诈骗 。 最终 , 童某某因此被数罪并罚判刑 , 完全是咎由自取、罪有应得 。
但在为童某某被绳之以法而欣慰之余 , 面对这一同时坐拥5个老公的离奇重婚诈骗案 , 如果进一步检讨反思 , 恐怕会意识到 , 它其实应该是有条件可以不发生 , 或者至少可以不发生得如此频繁、顺利的 。
要知道 , 早在2012年7月 , 民政部就曾宣布 , 已实现婚姻登记信息全国联网目标 , 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均已建立省级婚姻登记工作网络平台和数据中心 , 实现了在线婚姻登记和婚姻登记信息全国联网审查 , 并强调 , 此举可以有效预防重婚、骗婚等违法现象的发生 。
如此背景下 , 童某某重婚诈骗案仍然发生了 , 并且均发生在2012年以后(童某某的第一次重婚 , 实际上应从其2011年离婚以后 , 在2013年的第二次结婚登记算起) 。 人们显然有理由追问:既然在2012年便已实现婚姻登记信息全国联网目标可以有效预防重婚 , 何以在此以后 , 仍能频繁多次发生上述跨省重婚现象?相关全国联网审查机制为什么没能及时发现阻止?
个中原因 , 无非有两种可能:其一 , 所谓的已实现婚姻登记信息全国联网目标 , 其实并没有真正兑现 , 至少并没有真正名副其实地充分实现到位;其二 , 全国联网目标或虽已成现实 , 但相关地方民政部门在实际婚姻登记过程中 , 并没有真正严格认真执行全国联网审查 , 履行相应的防重婚审查、把关责任 。
很明显 , 无论最终事实真相究竟是哪一种可能 , 对于上述重婚案的发生 , 负责婚姻登记的民政部门 , 事实上都难辞其咎 。 比如 , 若是因为全国联网没有实现而导致重婚现象没有及时被发现 , 那么 , 在今天这样一个各种社会信息早已高度互联网化的信息时代 , 尤其是中央一再反复强调要数据多跑路、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语境下 , 像婚姻登记信息全国联网这样在技术上其实并不复杂的事情 , 仍迟迟不能实现 , 这本身就是一个值得问责的问题 。
【重婚“靠一本离婚证”同时有5个老公:民政部门也应担责】如果是相关地方民政部门没有认真利用全国联网审查履行审查把关责任 , 而致使重婚发生 , 那么 , 相应的问责追责更是不可或缺 。
毫无疑问 , 无论从社会婚姻制度还是个人婚姻家庭角度 , 重婚现象都并非可以轻视小觑之事 , 它不仅关乎一夫一妻的基本婚姻制度 , 也事关个人婚姻家庭的和谐幸福和权益福祉 , 亦是整个社会公序良俗、伦理秩序的重要基础 。
因此 , 对于各种重婚现象的发生 , 不仅要严肃追究直接当事人、罪魁祸首的法律责任 , 同样也要检讨反思 , 相关婚姻登记机关在其中可能存在各种过失、失职问题 , 并同样依法问责追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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