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市场主体发展 青岛再出9条新政 多项惠企政策期限延长( 二 )


按照“谁监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推进房租减免工作 。对承租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经营性房产的企业 , 免收2020年第一季度房产租金 , 减半收取第二季度房产租金 。对承租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经营性房产的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 , 在落实已经出台的减免或减半收取房租的优惠政策基础上 , 再将减半收取房租期限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 (因房产租赁合同涉及免租期等情况的不另行延长减免期限) 。涉及转租、分租国有经营性房产的 , 国有经营性房产单位按规定减免或减半收取直接与其签订商业合同承租方涉及的房租金额后 , 应及时督促转租、分租方将减免租金全部落实到最终承租方 。对承租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屋用于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 , 在免收2020年第一季度房产租金、减半收取第二季度房产租金基础上 , 再将减半收取房租期限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 。
鼓励各金融机构对受疫情影响较大企业适当下调贷款利率 , 推动普惠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下降0.5个百分点 。
三是促消费 , 增强市场活力 。
其中包括两条举措——
继续组织开展购物、餐饮、文化、旅游、住宿、房地产、体育建设、青岛制造、汽车销售、农业观光等十大板块促销活动 , 进一步推动商旅文体会、线上线下消费互动、服务体验与实物消费融合 , 引导鼓励搭建消费新场景 , 推动开放式商务交流新体验 , 营造万户商家响应、全民积极参与的消费新热潮 。
2020年7月至12月继续开展“单单有喜、期待惊喜”有奖消费活动 。参与范围由餐饮住宿、零售、文化娱乐、体育健身、旅游休闲5个行业扩展至全部行业的个人消费 。个人消费发票金额100元(含)以上的 , 按照“多消费、多奖励”的原则 , 给予红包奖励 。
今年2月21日 , 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促进企业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的实施意见》 , 出台21条举措 , 全力支持和组织推动各类市场主体应对疫情、复工复产 。采访人员 薛华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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