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速农村宅基地改革,中央深改组又“安排”上了( 三 )

正是鉴于这一制度的特殊性 , 中央确定的宅基地制度改革方针一直是“稳慎推进” 。 无论宅基地制度怎么改 , 都要把维护农民权益作为一条不容触碰的底线 。

所以 , 改革过程中 , 应注意从以下两个方面保障农民权益 。

第一 , 建立宅基地退出和流转的市场定价机制 。 各地的宅基地退出和流转中 , 大多数情况下都是由政府进行定价 。 这一做法的一个弊端是缺少市场价格参考 , 价格定得无论高低 , 都不具有无可置疑的正当性 。 只有建立市场化的交易和定价机制 , 农户在宅基地退出和流转中的权益才能够得到根本保证 。

第二 , 严格控制村庄搬迁撤并的范围和程序 。 在城乡人口布局大变动、大调整的情况下 , 势必有一部分村庄需要搬迁撤并 。 这一点无可置疑 。 但必须注意的是 , 当前需要进行搬迁撤并的主要是偏远地区的空心村和小规模村庄 , 核心目的是解决公共服务供给效率问题 。 地方操作中 , 不宜随意扩大范围 。 在绝大多数村庄 , 改革还是要扎扎实实地从每一幅宅基地的退出流转做起 。

□陈明(中国社科院政治学研究所“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项目执行研究员)

编辑  王言虎  校对  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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