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公共卫生刑事法治保障如何强化( 二 )


考虑到有可能通过网络非法将国家、民族的人类遗传资源密码信息泄露出去,吴恒还建议在严重危害国家人类遗传资源安全的犯罪中增加一种情形,即“未经许可擅自在网络上发送涉及国家或民族的人类遗传资源密码信息” 。
注意与野生动物保护相关内容衔接
修正案草案第二十五条规定,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前两款规定以外的陆生野生动物,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
“目前野生动物保护法修改工作正抓紧进行 。这次修改体现了强化公共卫生安全与生态安全并重的理念,禁止滥食野生动物、禁止非法猎捕交易、加大处罚力度是这次修改的重点 。”窦树华建议修正案草案与野生动物保护法的修改作好衔接,保持规定内容上的一致性 。特别是对非法食用野生动物加大处罚力度再作深入研究 。他同时建议将201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法律解释的内容在此次修改中体现出来,进一步明确对构成犯罪行为的处罚规定 。
矫勇委员指出,修正案草案第二十五条的写法参照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 。但决定涉及两种情形,一是全面禁止食用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野生动物;二是全面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的猎捕、交易、运输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野生动物 。目前修正案草案把两种情形混在一起,出现了比较复杂的情况,即收购、运输、出售前两款规定以外的陆生野生动物是否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野生动物 。这些还没有研究清楚的情况下,刑法中如何规定还要再认真斟酌 。
【建议公共卫生刑事法治保障如何强化】田红旗委员建议单独设罪,将条文修改为:“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前两款规定以外的陆生野生动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并处罚金 。”理由是,该条文的行为对象与第三百四十一条前两款规定的行为对象并不相同,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并不协调 。虽然司法实务中非法猎捕陆生野生动物主要是为了食用,但出于其他目的的非法猎捕同样会破坏生态资源并危及人类自身,而且对“食用”目的认定也会给司法实务带来困难,建议将该特定目的删除 。此外,考虑到该类行为往往为了谋取非法利益,建议将单处罚金改为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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