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都是督察员”提升检务督察质效

连线嘉宾:内蒙古自治区达拉特旗检察院检察长 任婵 
连线采访人员:李娜 
新闻背景:2019年以来,内蒙古自治区达拉特旗检察院树立“人人都是督察员”的督察理念,不断丰富检务督察方式,整合检务督察力量,制定《达拉特旗检察院检务督察创新创优工作实施方案》,探索形成了“5+2+N”的检务督察模式,进一步提升了督察质量和效果 。 
采访人员:检察机关创设检务督察工作制度已十年有余 。运行十多年来,你们院这项工作有哪些可圈可点之处?还有哪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任婵:十余年来,我院的检务督察工作为检察工作的全面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支持和推动力 。而在实践中,检务督察工作依然存在重视不足、人员设置不合理、督察形式单一等诸多问题 。比如,因为把更多的精力、人力、物力放在检察业务工作上,检务督察队伍人手不足,检务督察工作开展不够全面 。检务督察人员业务能力不足,工作水平不高,检务督察机制的贯彻与执行受到制约 。检察干警思想认识不足,导致检务督察工作成效不明显 。一方面,领导层面对检务督察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未能将检务督察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 。另一方面,检察干警对于检务督察重要性认识不够,认为检务督察是给自己的工作挑毛病,存在抵触心理,不能积极配合或者敷衍了事 。 
采访人员:在具体实践过程中,怎么创新创优? 
任婵: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我院从转变干警思想观念、强化组织保障、创新检务督察方式等方面出发,推行全员参与检务督察的方式,探索形成了“5+2+N”的检务督察模式 。在督察组织建设方面,本着全员参与的原则,每期督察组由5人组成,任期1个半月 。其中1名党组成员或专职委员任督察组组长,1名中层干部任副组长,3名普通干警任督察员 。每期督察组成员由上期督察组负责从检务督察系统中抽取确定 。在督察方式上,采取“5+2+ N”的方式,即每个督察组在履职期间根据督察事项开展5次常规督察,2次专项督察,N次其他事项督察(如节假日的纪律督察和上级部门要求的临时督察事项等) 。督察组着眼发现问题,围绕督察内容和目的,可以组织、联合相关部门,灵活运用多种督察方法手段,通过明察暗访、日常督察、随机督察等多种方式,形成人人参与督察的良好氛围 。 
采访人员:“5+2+N”机制运行后,检务督察有何拓展和改善? 
任婵:检务督察工作的创新发展,形成了对全院干警全方位、全覆盖、不间断的监督格局,全面提升了检务督察质效 。一方面,检务督察效率大幅度提高 。过去,由于检务督察人手力量不足,我们平均每月只能开展2至3次督察 。现在全员参与的督察方式,有效改变了检务督察工作仅仅由专职检务督察人员开展的被动局面 。机制运行至今,已抽取十期督察小组,开展督察135次 。另一方面,检务督察内容更加丰富 。除常规的检务督察内容外,充分发挥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加入后督察队伍业务能力更强的优势,有针对性地对业务工作开展专项督察 。例如,对公益诉讼、公诉人出庭、派驻看守所检察室工作、扫黑除恶、12309检察服务中心工作等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察 。 
采访人员:提醒千百次,不如问责一次 。在问责这块,如何提升检务督察效果? 
任婵:随着参与人员的增多、督察范围的扩大,创新检务督察机制在运行初期发现了许多问题 。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各督察组对发现的27项问题进行了通报并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开,及时将整改意见向责任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进行反馈,要求作出说明,明确整改措施和期限 。被督察人员及部门对通报的问题均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有针对性地进行了整改 。在不断地发现问题、整改问题后,每一位参与的干警均能更好地发现自身与标准之间的差距,自身问题越来越少 。 
采访人员:检务督察的良性运转,离不开每个干警参与其中 。如何转变干警观念,调动干警“监督与被监督”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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