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某|散装酒罐装贴知名红酒商标销售,三人被控假冒注册商标罪

新京报讯(采访人员 刘洋)新京报采访人员8日从朝阳法院获悉 , 郭某结、郭某楠和汪某三人被指控将散装红酒罐装后贴上知名红酒商标销售 。 据被告人交代 , 他们购入红酒原浆后在酒厂自己灌装 , 一箱奔富酒只卖220元 。 而这些酒在市场上一瓶就可卖上百元 。
郭某结和郭某楠同是来自安徽的老乡 , 两人是表亲关系 , 三人于7日在朝阳法院受审 。 根据公诉机关指控的内容 , 三人于2017年12月至2019年5月期间 , 在朝阳区十八里店乡老君堂北路1号瑞兴隆市场仓库等地 , 通过将购买的散装酒进行装瓶、贴标后 , 仿冒奔富、张裕等品牌进行出售 , 经鉴定已销售的侵权产品价值共计人民币180余万元 。 另公安机关在瑞兴隆市场仓库等地起获待销售的假冒奔富、张裕系列红酒 , 价值共计人民币20余万元 。
公诉机关认为 , 三被告人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使用商标 , 并销售该商品 , 情节特别严重 , 应当以假冒注册商标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
庭审中 , 三人表示认罪 。 但郭某结否认180万元的销售额都与假酒有关 , 称是正常做生意的钱 。 他说 , 自己从2018年才开始卖假酒 , 假酒酒浆从昌黎买的 , 包装是在网上买的 , 他们将假酒在汪某的厂子进行灌装 。 大概卖了三四百箱货 , 奔富卖220元一箱 , 张裕卖90或者100元一箱 。 这期间 , 郭某楠给老板郭某结帮忙 , 开车发货 , 作案期间拿了两万元“薪水” 。
“一时糊涂啊 。 ”庭审中 , 帮郭某结灌装假酒的汪某说 , 他的酒厂有自己的注册商标 , 因为家里生意不好 , 认识了郭某结就开始做假酒生意 , 一瓶酒1元钱加工费 , 汪某大概收了1万多元 。
汪某说 , 郭某结去他厂子里灌过三次酒 , 2018年4000多瓶、2019年3月3000多瓶、2019年5月2700多瓶 。
辩护人做罪轻辩护 , 认为检方指控的数额过高 。
公诉人建议对郭某结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至六年半并处罚金;建议对郭某楠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五年 , 并处罚金;建议判处被告人汪某有期徒刑四年到六年 , 并处罚金 。
该案未当庭宣判 。
校对 王心
(责任编辑:王治强 HF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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