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政|驻港国安公署署长郑雁雄:坚决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维护国家安全职责

中新社香港7月8日电 (记者 刘辰瑶)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公署(驻港国安公署)署长郑雁雄8日表示 , 作为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维护国家安全机构 , 驻港国安公署将坚决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维护国家安全职责 , 行使相关权力 。
【时政|驻港国安公署署长郑雁雄:坚决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维护国家安全职责】驻港国安公署8日上午在香港揭牌 。 郑雁雄在揭牌仪式上致辞时表示 , 香港国安法的立法和实施 , 是中央为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 , 维护香港国家安全和人民福祉作出的重要决定 。
郑雁雄说 , 驻港国安公署将依法加强与香港中联办、外交部驻港特派员公署、驻港部队的工作联系和工作协同 , 依法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及有关机关建立协调、协作机制 。 驻港国安公署也将严格依法履行职责 , 依法接受监督 , 不侵害任何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 。
郑雁雄表示 , 真诚欢迎香港各界大力支持驻港国安公署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责 , 共同维护好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 , 推动“一国两制”行稳致远 , 促进香港繁荣稳定 。
6月30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香港国安法)正式生效后 , 内文列明香港需设驻港国安公署 。 7月3日 , 国务院正式任命郑雁雄为驻港国安公署署长;任命李江舟、孙青野为公署副署长 。
据了解 ,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第四十九条列明了驻港国安公署的“四大职责”:分析研判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形势 , 就维护国家安全重大战略和重要政策提出意见和建议;监督、指导、协调、支持香港特别行政区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责;收集分析国家安全情报信息;依法办理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 。 香港国安法还指明 , 驻港国安公署人员须遵守全国性法律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 , 并接受国家监督机关监督 。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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