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创重大制度创新 山东向“两区”实行负面清单放权

早报7月8日讯 今天,省政府下发《关于向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下放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通过制定《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不能行使的省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尽可能赋予“两区”更多自主发展、自主改革、自主创新的省级行政权力,支持“两区”高标准建设、高质量发展 。
《清单》共包含213项事项,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人民生命健康安全、意识形态安全等重大敏感事项,仅占省级行政权力事项总数的7.5% 。其中,行政许可185项,行政确认6项,其他行政权力22项;涉及国家安全的27项,涉及公共安全的52项,涉及生态安全的28项,涉及意识形态安全的63项,涉及人民生命健康安全的32项,放在省级实施更有利于工作开展和受上级部门委托不能再委托事项7项 。《清单》之外的其他省级行政权力事项,均可由“两区”承接,由“两区”根据工作需要、承接能力和实施条件等情况分步分批承接 。
《通知》指出,省政府办公厅、省商务厅要按照“一次赋权、分批承接”的原则,会同济南、青岛、烟台市政府,组织“两区”结合实际形成用权需求清单,7月底前与省政府有关部门完成对接,确定首批承接的具体权力事项 。
据大众日报报道,省政府办公厅一级巡视员邵靖表示,在简政放权方面,虽然各省市都在积极推动省级权限下放,但都是正面放权,像山东这种借鉴负面清单模式,向“两区”实行“负面清单制”放权,的确在全国没有先例可循,属于一项重大制度创新 。
(青报全媒体采访人员 薛华飞)
【|全国首创重大制度创新 山东向“两区”实行负面清单放权】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