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排查1043个住宅小区消防通道,推进消防立法解决监管困境( 二 )


管理
提高违法成本 明确处罚标准
在对消防车通道的标志标线进行完善后 , 市民是否具有足够的安全意识 , 不人为堵塞消防车通道 , 是更关键的环节 。
市民李先生2011年搬进石岐区一个新小区 , 小区大门就是消防通道 , 相应设施很完善:地面划出黄色禁停线 , 在路口进入通道的位置用石墩拦住 , 平时车辆不能进入 , 消防车出入时可以搬开石墩通行 。 但是即便如此 , 也无法阻止通道口被占用 。 “一到下班的时候 , 私家车就一连串停在石墩外 , 有的人下车买点菜 , 有的在旁边取快递” , 他说 , 保安也会上前来制止 , 但是很多业主都说 , “我停几分钟就走了” , 对此保安也无可奈何 。
让市民形成安全自觉 , 一方面要加大宣传力度 , 创新管理手段 。 南都采访人员了解到 , 目前小榄镇正在试行一套智能监控系统 , 车辆一旦在消防车通道黄色禁停范围内停车 , 附近的监控就会发出语音提示 , “消防通道禁止停车 , 请立即离开” 。 在昆明市 , “生命通道”系统也已经上线 , 系统采用物联网技术和智能识别技术 , 通过智能摄像头实时捕捉小区消防车通道禁停区的画面 , 当有车辆停在消防通道上15分钟内没有开走 , 系统就会自动取证并报警 。
另一方面 , 提高当事人的违法成本 , 明确处罚标准 , 也能够对这些行为形成震慑 。 南都采访人员了解到 , 目前 , 在中山市内发生的车辆堵塞消防车通道的情况 , 基本是靠交警部门现场进行处罚 。 今年来 , 中山消防部门联合交警部门多次在夜间开展突击检查 , 查处违规占用消防车通道车辆 。 交警部门以违停对车辆进行处理 , 罚款200元 。
“这样的处罚力度还不够” , 李先生认为 。 南都采访人员了解到 , 实际上 , 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 , 妨碍消防车通行的行为 , 消防救援机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 , 对建筑的管理使用单位或者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责令改正 , 处5千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 , 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处罚 。
“对于单位和企业责任不到位的情况 , 中山消防部门已经多次开出罚单;但是对个人进行执法 , 目前面临着一些困境 , 程序较繁琐 , 没有像交警处理违停一样的简易程序” , 叶水荣表示 。
不过 , 南都采访人员获悉 , 市消防救援支队正在结合中山的实际推进《中山市消防条例》立法 , 希望通过立法来解决如消防车道、出租屋等重点领域的监管困境 。
监制:陶然 田霜月
策划:李平 刘军
统筹:王卫 杨存海
采写:南都采访人员 吕婧 刘贤沛 萧倩苑 侯玉晓 实习生 冯舒慧 严炤琪 李倩妍 通讯员 叶海滨
摄影:南都采访人员 吴进
编辑:侯玉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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