垄断|判断支付垄断的正确姿态( 三 )


因此 , 中国的支付市场 , 无论在市场主体竞争还是技术路径探索上看 , 都充满活力 , 整个行业保持着活跃的动态创新特征 。
四、费率水平的合理性
从横向的比较看 , 中国的网络支付费率基本是全球最低水平 。 表1给出了美国、日本、印度和巴西市场上具有代表性的网络支付产品的商户费率 。 在发达国家市场上 , 网络支付服务延续了信用卡行业高手续费率的特征 。 美国的支付服务机构PayPal和WhatsApp收取超过3%的手续费 。 日本市场服务商众多 , 市场格局尚在动荡之中 , 行业本身没有关于费率的监管标准 , 不同服务商收取的费率水平差异较大 , 乐天Pay收取3.24% , 而由瑞穗银行推出的条码支付Pring收取0.95% 。 印度最大的电子钱包是Paytm , 以提供小额移动支付服务为特征 , 手续费率为1% 。 相比之下 , 中国的支付宝和财付通在小额零售领域的手续费率约为0.6% , 低于所有其他国家的水平 。
垄断|判断支付垄断的正确姿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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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纵向的动态演变看 , 网络支付的创新推动了中国支付服务定价的市场化进程以及费率水平的下降 。 银联在本世纪初成立时 , 银行卡的支付费率水平遵循政府主导定价原则 , 在分润机制上延续了Visa和MasterCard主导建立的分润模式 , 即发卡行、收单行和清算机构的“721”分润模式 。 2004-20013年 , 标准借记卡的费率水平是2% , 2013-2016年调整为1.25% , 2016年“96费改”确定了发卡行手续费0.35%和清算机构手续费0.0325%的上限管理、以及收单机构手续费的市场化定价方针 。 从两次政府调价的时间节点看 , 2013年是中国的“互联网金融”元年 , 第三方支付的使用范围不断扩大 , 而2016年是支付宝和财付通的条码支付迅速普及对银行卡支付产生冲击的时间点 , 较低的第三方支付的商户费率显然不利于银行卡支付在市场中地位的巩固 。 从2016年银行卡费率调整后形成的市场水平看 , 基本与第三方支付机构的网络支付费率0.6%持平 。
小结
综上所述 , 对消费者福利影响的分析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分析中国网络支付垄断的框架 。 从消费者的选择权看 , 中国的网络支付产业已经进入全链条竞争时代 , 消费者有着充分的服务商选择空间 , 并且新技术避免了消费者锁定带来的不公平竞争;从支付服务的质量看 , 中国网络支付的便捷性和安全性居于世界前沿水平 , 其迅速的发展还为缩小地区差距、推动小微经济发展和企业数字化转型产生了重要的正向溢出效应;从行业的动态创新看 , 机构间的竞合关系及市场格局尚处在不断变化的阶段 , 新技术推动的支付方式创新也层出不穷;从费率水平看 , 定价机制的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 , 费率水平不断降低 , 目前处于全球最低的水平 。 坊间所谓支付宝和财付通在网络支付市场的“寡头垄断地位”一说 , 完全没有对支付领域相关市场的明确界定 , 而对交叉补贴、价格歧视的批评 , 则没有理解平台经济时代企业竞争手段的正常变化 。
(作者程华为中国人民大学数字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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