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杰清|阜南2人判刑!分别犯妨害公务,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罪

 李杰清|阜南2人判刑!分别犯妨害公务,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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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康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案一审判决生效
日前,由阜南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徐康涉嫌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一案,经阜南县人民法院审理,现一审判决已生效。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徐康伙同他人组织、领导聚众斗殴(未果);伙同多人持械随意殴打他人,致二人轻微伤;辱骂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一)、 (二)项、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且应当数罪并罚。
经法庭审理,阜南县人民法院以徐康犯有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二罪并罚,决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
【 李杰清|阜南2人判刑!分别犯妨害公务,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罪】李杰清妨害公务案一审判决生效
日前,由阜南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李杰清涉嫌妨害公务罪一案,经阜南县人民法院审理,现一审判决已生效。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李杰清以暴力方法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五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妨害公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经法庭审理,阜南县人民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被告人李杰清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来源:阜南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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