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刘晓明大使就港区国安法答问:不存在所谓违反国际义务问题

:原题为_澎湃|刘晓明大使就港区国安法答问:不存在所谓违反国际义务问题。
驻英国大使馆网站消息 , 2020年7月6日 , 驻英国大使刘晓明在使馆举行网上中外采访人员会 , 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的有关情况 , 并回答采访人员提问 。 英国广播公司(BBC)、BBC广播四台、天空新闻台、英国电视四台、独立电视台、《金融时报》、《每日电讯报》、《泰晤士报》、《卫报》、《经济学家》、路透社 , 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等中国媒体 , 以及美联社、彭博社、美国全国广播公司、美国哥伦比亚广播公司、法新社、今日俄罗斯电视台、加拿大广播公司、凤凰卫视资讯台、《南华早报》、《欧洲时报》、《英中时报》、《侨报》等33家中外媒体近50名采访人员在线 。 刘大使社交媒体全程直播 。 BBC、天空新闻台、中国国际电视台(CGTN)对采访人员会进行了直播报道 。 采访人员会实录如下:
刘大使:6月30日 , 在香港回归23周年之际 , 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 , 并将该法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 , 由香港特别行政区在当地公布实施 。 香港国安法的实施 , 为“一国两制”行稳致远提供了强大支撑 , 为香港居民权利和自由的提供了坚实保障 , 堪称“一国两制”实践进程中的重要里程碑 , 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
香港国安法通过后 , 英国媒体作了大量报道和评论 。 但坦率地讲 , 其中充斥着误读、误解甚至歪曲 。
今天 , 我举行中外采访人员会 , 就是希望帮助英国各界全面、客观、准确地认识和理解香港国安法 。 针对英国媒体的报道和评论 , 我想着重点回答五个问题:
第一 , 为什么要出台香港国安法?维护国家安全是香港繁荣稳定的基础和前提 。 基本法第23条 , 授权香港特区就维护国家安全自行立法 。 但23年来 , 由于反中乱港势力勾连阻挠 , 相关立法迟迟未能完成 , 导致香港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法律制度空白 , 执行机制缺失 , 长期处于“不设防”状态 。 去年6月香港“修例风波”发生以来 , 反中乱港势力公然鼓吹“港独”、“自决” , 打砸抢烧 , 暴力袭警 , 冲击香港立法会 , 叫嚣“武装建国” , 严重践踏香港法治 , 严重破坏社会稳定 , 重创香港经济 , 严重危害国家安全 。 香港民众痛心疾首 , 迫切希望香港转危为安、变乱为治、绝境重生 。 在此形势下 , 国安立法从国家层面立法建立健全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 , 得人心、顺民意 , 势在必行、刻不容缓 。
第二 , 香港国安法是否违反“一国两制”?该法不仅完全符合“一国两制”方针 , 并将保障“一国两制”行稳致远 。 香港国安法开宗明义指出 , 坚定不移并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方针 。 “一国两制”是一个完整概念 , “一国”是“两制”的前提 , “两制”从属和派生于“一国” 。 只有“一国”安全 , “两制”才有保障 。 何为“一国” , 它既体现在中国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 , 也体现在中央政府对香港拥有全面管治权 。 维护国家安全历来是各国中央事权 。 中国中央政府通过基本法第23条授权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部分立法权 , 并不改变国家安全立法是中央事权的属性 , 也不影响中央政府继续建构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 。 香港出现了挑战和破坏“一国两制”的活动 , 香港国安法正是为了捍卫“一国”权威 , 最终是为了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 , 而不是要改变“一国两制” 。
第三 , 香港国安法是否破坏香港高度自治和香港居民权利自由?该法充分体现了中央全面管治权和香港特区高度自治权的统一 , 不改变香港实行的资本主义制度 , 不改变香港高度自治和特区法律制度 , 不影响特区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 。 该法明确规定 , 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应当尊重和保障人权 , 依法保护香港特区居民根据基本法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适用于香港的有关规定享有的言论、新闻、出版、结社、集会、游行、示威等权利和自由 。 该法规管的是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组织实施恐怖活动、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四类罪行 , 惩治的是极少数犯罪分子 , 保护的是绝大多数 。 正因为如此 , 短短8天 , 近300万香港民众签名支持国安法 , 充分体现出求稳定、保安全的主流民意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