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闪电评论丨APP条款频“变脸”,“契约精神”不容“说改就改”

有媒体报道,为了市场推广,不少APP利用各类优惠措施和“薅羊毛”规则吸引用户。但等到消费者掏了钱、办了会员,则面临规则说改就改,当初承诺的优惠说没就没的情况。律师指出,一些APP打着“创新”“升级”的幌子,单方面随意更改规则,涉嫌虚假宣传和欺诈消费者。
对此,不少用户都深有感触:精品课贬值为廉价的“口水课”、终身VIP变成普通用户、购物抵扣金的打折幅度缩水、强制游戏玩家领取卡牌、VIP条款之外增设“VVIP条款”……诸如此类的APP规则“变脸”层出不穷。先用办会员、充值前给出的诸多优惠诱惑,极力吸引用户入 彀,等办好会员、充值后,APP就“变脸”,反差如此之大,令人怎能接受?
《电子商务法》第34条规定,经营者修改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应在首页显著位置公开征求意见,修改内容应当至少在实施前7日予以公示。APP运营商处于市场优势地位,掌握着定价权和话语权,在向用户提供服务时,理应依照合约行事,尊重和保障用户权益。这种打着所谓“创新”“升级”的幌子收割用户,甚至为了赚钱而随意“变脸”,出现前恭后倨的态度,不仅违背契约精神,公开破坏商业信用,更是涉嫌违规违法,属于非常短视的行为。
商业模式的健康发展终究要建立在遵循法律和商业条款、尊重用户感受的基础上。在网络信息时代,技术迭代升级乃是常态化现象,创新也是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但是,这些不能成为平台修改规则、侵蚀用户利益的借口,服务协议要保持稳定性、延续性,即便因迭代升级增加了功能,提高了成本,需要改变使用规则,也应采取“新老划断”的模式,给老用户留下过渡期,亦可作为一种福利回馈政策,以取得老用户的支持。
【 消费者|闪电评论丨APP条款频“变脸”,“契约精神”不容“说改就改”】要知道,市场自有规则,不能任意妄为。APP运营商应充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与公平交易权,并在规则的范围内提供必要的服务。相关部门应加强监管,不断规范APP的市场运营秩序,同时鼓励消费者依法维权,探索集体诉讼赔偿机制,以加大APP运营商的违约成本,迫使其遵守协议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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