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名中国留学生遭遇假"机票代理"诈骗,有警方已立案侦查( 三 )


文章图片

河北省张家口市下花园区公安分局出具的受案回执 。
另一位受骗留学生李玲对澎湃新闻表示 , 在求助户籍所在地公安局时被告知无法受理案件 , “因为转账行为没有发生在国内” 。
关于网络诈骗犯罪的管辖问题 , 上海瀛泰律师事务所赵骏律师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表示 , 多名被害人因为转账发生在国外没能报上案 , 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2016年12月19日)的规定:“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一般由犯罪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犯罪结果发生地包括被害人被骗时所在地 , 以及诈骗所得财物的实际取得地、藏匿地、转移地、使用地、销售地等” 。该类案件可以以犯罪嫌疑人实际取得财物地即收款账号所在地确定管辖 , 目前看来就该地点是可以明确的 。
澎湃新闻采访发现 , 多位留学生向“票代”转账的账户显示为“淮安犇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和“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蓝诺信息咨询工作室” 。对此 , 澎湃新闻联系淮安市公安局 , 该局回复称 , 留学生可打电话报警 , 该局会按规处理 。一是依据属地管理原则 , 二是联系反诈骗中心协助处理 。
大部分受骗留学生不在国内 , 应该如何报案呢?
赵骏律师表示 ,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及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 , 都应当接受”;“报案、控告、举报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提出” 。因此 , 即便被害人在国外 , 也可以考虑以书面形式向管辖地公安机关进行控告 , 公安机关也应当接受 。另外 , 考虑到受害人人数较多以及案件的社会影响等 , 也可以联名向公安部反映情况 。
假“票代”多活跃在微博、微信平台 , 网络服务提供者在其中是否承担责任?
赵骏律师告诉采访人员 , 根据前述《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金融机构、网络服务提供者、电信业务经营者等在经营活动中 ,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 被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子利用 , 使他人遭受财产损失的 , 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构成犯罪的 ,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因此 , 应评估微博、微信服务提供者在账号注册等过程中是否有违反国家规定等情形 , 进而评估是否应承担相应责任 。
赵骏律师还提醒广大留学生 , 尽量通过国内外正规网站购买商旅机票 , 避免财物、精力、时间的损失 。
澎湃新闻查询发现 , 针对中国留学生的代理回国机票诈骗案此前有成功破获的案例 。
据《齐鲁晚报》报道 , 6月4日14时许 , 淄博市公安局博山分局110指挥中心接到了小媛(留学生)母亲的报警 。根据报案人提供的账号 , 虽然距离发案已过1个多小时 , 博山警方快速行动 , 紧急协调银行 , 七分钟时间对涉案账户资金20870元进行了冻结 。随后 , 民警针对案情展开侦查 , 向受害人及家人详细了解了案件经过 。因为案件过程都是在网上进行 , 所有信息都是虚拟、假身份 , 嫌疑人身处国内还是国外都无法确定 , 侦查难度非常大 。最终 , 淄博市公安局博山分局经过缜密侦查 , 跨省作战 , 快速破获针对中国留学生的代理回国机票系列诈骗案 , 抓获两名犯罪嫌疑人 , 破获案件9起 , 涉案金额30余万元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