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违规行为,大气污染|企业“无心之过”或将不再处罚 山东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有了新标准( 二 )


齐鲁安替制药有限公司安全环保总监房世昕表示 , 新的裁量方式约束了环境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 , 处罚过程更加透明 , 避免了企业因处罚结果与环境行政执法部门产生争议的情况出现 。
如果企业出现多次污染问题 , 按照新《裁量基准》规定 , 将加重企业的行政处罚力度 , 一般不会超过处罚金额的40% 。省生态环境厅执法局行政处罚室主任刘婷认为从重处罚有两层含义 , 一个是在套入裁量表的时候 , 经常违法的企业比如违法三次以上 , 裁量因素就属于第五档 , 套入行政处罚计算公式里得出的初次金额就比较高;第二个层次的问题就是单独列出了一些裁量表中没有涉及的污染情形 。山东省循环经济协会副会长张忠莲表示 , 新实施的《裁量基准》宽严相济 , 提供了温暖的执法依据 , 既保护了企业发展的营商环境 , 也保护了环境行政执法人员 , 非常感谢生态环境部门守土有责 。
环境执法既是“防火墙” , 也是“助推器” 。新《裁量基准》在实施过程中 , 与执法帮扶相结合 , 生态环境督查组每到一家企业 , 都会送上一本由省生态环境厅执法局制作的服务手册 , 梳理汇总了日常执法监管中常见环境违法行为及处罚措施、企业环境信用评价记分规则和核销流程、移送公安机关实施行政拘留的情形等内容 , 提高企业环保意识 , 助力山东省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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