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刑|7人获刑,平利法院宣判一起恶势力案件

 获刑|7人获刑,平利法院宣判一起恶势力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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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平利法院公开宣判一起恶势力犯罪案件,以开设赌场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李某、曹某某、朱某、朱某甲、邱某、马某某、敖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至十个月不等刑罚,并处罚金。因该案部分被告人异地羁押于湖北省某看守所,此次公开开庭、宣判通过“云上法庭”线上进行。
经审理查明,自2015年以来,被告人李某、朱某等人在平利县城及县城周边一带,通过组织他人赌博、发放高利贷牟取非法利益等途径,逐步建立了以李某为纠集者,曹某、邱某、朱某、朱某甲、马某某、敖某某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组织。
该组织为获取非法经济利益,采取暴力、威胁、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多次实施开设赌场、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生活秩序,侵害他人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在平利县城范围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曹某某、朱某、朱某甲、邱某、马某某、敖某某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平利县范围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依法认定为恶势力。公诉机关指控7被告人犯罪事实及罪名成立,依法均应予以惩处,遂作出上述判决。
【 获刑|7人获刑,平利法院宣判一起恶势力案件】来源:平利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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