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北京养老机构如何做好疫情应急处置工作?官方要求来了


新冠肺炎疫情|北京养老机构如何做好疫情应急处置工作?官方要求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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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妥善做好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 , 北京市民政局印发了《北京市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导引》(以下简称《工作导引》) 。
为做好疫情应急处置工作
《工作导引》对各区民政局和养老机构
提出了哪些具体要求?
为民哥带大家一探究竟
要求1:设置老年人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
《工作导引》要求
各区民政局应做好以下工作
进一步细化和完善本区养老机构新冠肺炎感染应急处置工作预案 , 并做好场地准备、物资准备、队伍准备;
根据收住服务对象数量和员工情况 , 指定1-2所养老机构 , 作为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相关场所 , 主要用于集中收住需要进行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老年人及其他需要临时隔离观察的老年人 。
据了解 , 目前全市共有32家养老机构 , 1232张符合隔离观察要求的床位 , 作为老年人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 。
《工作导引》要求
养老机构应做好以下工作
01成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小组
负责养老机构院内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相关制度的制定或落实 , 建立健全机构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制、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 , 划片分区、责任到人 。
02组织实时监测和防护
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监测报告、应急响应和处置等工作 , 并协调物资、人员及疫情发生的应急处置 。
03做好上报和隔离工作
接到卫生健康部门相关确诊或疑似病例通知后 , 应在10分钟内以电话方式分别向区民政局及属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报告 , 并立即对与病例有接触史的老人进行单间隔离 , 配合疾控机构做好流行病学调查、釆样和消毒工作 。
04做好机构内人员隔离观察安排工作
对于不具备就地隔离观察条件的养老机构内需隔离观察的对象 , 应转送至区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 。 其中 , 密切接触者为老年人的 , 移送至区民政局统一设置的有长期照护条件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机构(场所) , 密切接触者为员工等其他人员的 , 转送各区疫情防控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
具备独立建筑、独立院落或独立楼层 , 且符合卫生健康部门认定符合医学隔离观察条件的场所 , 原则上划定隔离区域 , 就地隔离观察 , 每日监测健康状况做好记录 , 并做好出现异常人员转送定点医院等预案工作 。
05为老年人提供好护理服务
对有自理能力的老年人 , 实行单人单间居住 , 提供“无接触式”护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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