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年|减资时不通知债权人,股东要承担连带责任,那怎样才算通知到位?( 三 )


从实务经验来看 , 通知债权人的方式 , 应当全部以书面形式 , 并以快递方式发往债权人处 。
发送的地址 , 首先可以用债权人在合同等法律文件中写明的联系地址 。
假如出现快递被退回的情况 , 那么可以通过查询债权人的公司法定注册地址再进行发送 。 对于自然人 , 可以选择向其户籍地的地址发送 。
在以书面方式发送的同时 , 为稳妥期间可以使用短信的方式加以补充 。 用来发送这个减资通知短信的手机最好是专机专用 , 手机号码应当保持续费有效状态至少三年以上 。
不建议以微信等方式进行发送通知 , 因为未来举证方面不是太方便 。
在可能的情况下 , 应当尽量让收到通知的债权人签发回执给到公司归档 。 有些债权人 , 如果比较方便当面递交通知的 , 那么可以在当场让其签收 , 签收回执带回公司归档 。
极个别的 , 无法当面递交通知或快递通知的但是能够视频交流或电话交流的 , 可以考虑采用同步录音或同步录像的方式固定通知送达的证据 。 但是 , 不建议主要或者依赖于用这种方式送达通知 。
中年|减资时不通知债权人,股东要承担连带责任,那怎样才算通知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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