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深圳楼市八条调控新政落地:本市无房有贷,首付不低于5成
南都讯 采访人员孙雅茜 7月15日早间 , 悬在深圳楼市头顶的已久的调控靴子终于落下 。
深圳市住建局一连发布八条楼市调控新政 。 依据此次发布的限购新政内容 , 深圳购房门槛将从原先的深户或连续缴纳社保满五年 , 提高到在本市落户满3年且连续缴纳36个月个税或社保才能购买商品住房;购房人家庭名下在本市无房但有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 , 购买普通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 , 购买非普通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二手房转让增值税征免年限由2年调整为5年;“豪宅税”免征条件增添实际成交总价低于750(含本数)万元的限价要求 。 至此 , 深圳成为今年下半年以来 , 继宁波、杭州、东莞等地都推出新一轮调控政策后 , 对房地产市场升级调控的第四城 。
深圳市住建局在同期发布的解读中表示 , 在居住用地供应方面 , 今年深圳计划供应居住用地3平方公里以上 , 比往年增长一倍以上 。 今后新增土地将主要用于公共住房建设;在商品住房供应方面 , 今年新开工商品房1200万平方米 , 是往年600-800万平方米的近两倍;下半年计划入市商品住房项目80多个 , 预计供应房源面积超过500万平方米、超5万套;在公共住房建设方面 , 今年建设筹集公共住房不少于8万套 , 确保完成“十三五”期间建设筹集40万套公共住房的目标 。
(一)限购:落户三年可购买商品住房
此次新政中最受关注的 , 当属提高购房门槛的相关内容 。 新政要求 , 适当调整户籍居民购房条件 , 规定社保和个税缴纳时间 , 在本市落户满3年且连续缴纳36个月个税或社保才能购买商品住房 。
深圳市住建局表示 , 近几年 , 深圳市落户即可购房 , 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市场供需矛盾 , 这对于早期已落户深圳并连续多年在深圳工作的市民也不公平 。 因此 , 在住房供需紧张背景下 , 适当收紧户籍居民购房政策 , 以切实支持合理自住需求 。
此次新政提出 , 对于夫妻离异的 , 任何一方自夫妻离异之日起3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 , 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 。 对此 , 深圳市住建局表示 , 这样既可满足离异人士合理住房需求 , 也可有效遏制炒作 。 具体来讲 , 在离异之日起3年内 , 若离异前家庭名下在本市无房 , 离异后任一家庭成员可以以成年单身人士身份在本市购买1套商品住房;离异前家庭名下在本市有1套商品住房 , 离异后无房一方可以以成年单身人士身份在本市购买1套商品住房;离异前家庭名下在本市有2套商品住房 , 离异后任一家庭成员在本市均不得购买商品住房 。
(二)信贷:本市无房但有贷 , 首付不低于5成
【重磅!深圳楼市八条调控新政落地:本市无房有贷,首付不低于5成】为积极发挥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调节房地产市场作用 , 保障刚需 , 结合房地产市场形势变化 , 深圳此次对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也作了进一步完善 , 新政规定:合理确定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加点下限 , 对购买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实行差别化信贷政策 。 1.购房人家庭名下在本市无房且无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 , 继续执行贷款首付款比例最低30%的政策;2.购房人家庭名下在本市无房但有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 , 购买普通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 , 购买非普通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3.购房人家庭名下在本市拥有1套住房的 , 购买普通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 购买非普通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80% 。
(三)税收:二手房转让增值税征免年限上调至5年
此次楼市调控新政 , 也从税收的角度提出了调控要求 。 深圳住建局对此解读表示 , 深圳市现行存量住房交易计税参考价格是2016年10月评估更新的 , 与目前市场成交价格存在较大差距 , 为此 , 更新二手住房交易计税参考价格 , 使计税参考价格更接近二手房市场真实成交价格 。 “近一年来 , 深圳市成交的商品住房中 , 换手率较高 。 现将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征免年限由2年调整为5年 , 将对当前二手市场过热起到抑制作用” , 深圳市住建局方面称 。
(四)免征“豪宅税”需总成交价低于750万元
为使我市住房标准更符合市场实际 , 本通知对普通住房标准进行细化 , 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应当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含)以上;单套住房套内建筑面积120(含本数)平方米以下或者单套住房建筑面积144(含本数)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总价低于750(含本数)万元 。
对此 , 深圳市住建局表示 , 制定这条政策的背景是:我市目前的普通住房标准只考虑了容积率和面积两个指标 , 从今年上半年房地产市场偏热的情况来看 , 有必要增加价格因素 , 更合理地界定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 , 保障大部分群体对普通住房的需求 , 有效抑制非普通住房价格上涨 。
(五)售房:优先满足无房居民家庭
进来 , 深圳楼市热点片区部分楼盘因区位、学位等因素 , 出现抢购现象 。 为此 , 此次新政提出 , 对社会关注度高、预计购房人数多的热点楼盘 , 应当按照优先满足无房居民家庭购房需求的原则 , 并根据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时间长短等因素制定楼盘销售方案 , 严控认购人数 , 合理确定房源和认购人数比例 。 楼盘销售方案报所在区住房建设部门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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