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私募花十块钱打印造假公文 启东数亿项目逾期谁之锅( 二 )


田老师告诉经济观察网 , “当时有李姓卖私募产品的人 , 向我极力推销这个项目 , 说这个是政府项目 , 又有政府担保函 , 非常可靠 。 正是相信李的说辞和启东市政府的项目和担保 , 才购买该产品 。 ”
“现在基金管理人季海林说 , 融资方启东水利没钱 , 要拿回投资款要靠启东市政府下属启东国投公司对该项目的回购款 。 ”田老师表示 。
根据两款基金产品的销售资料 , 其项目最主要的还款来源是“项目收益、融资方经营收入” , 其他还款来源为融资方对工程项目发包方形成的应收账款、发包方的担保代偿、政府融资平台的回购资金、融资方实际控制人沈宴飞夫妇的担保代偿 。
“启东市水利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沈宴飞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 , 募集的款项用到了长江北岸岸线综合整治改造项目上 。 多位投资者也向采访人员关于此事予以了证明 。
值得注意的是 , 目前政府平台融资也出现另一层“潜规则” 。 上述浙江债务融资中介透露 , 部分项目之所以成本高企源于平台融资背后部分实际上是工程方融资 。 工程方融资信用等级不够 , 让信用级别较高的政府平台融资 , 自身再贴一部分钱进行 , 从而对链条内各方形成较大的吸引力 。
投资者保护
从投资人提供的一份今年年初启东市政府与传化控股集团的会议备忘录看 , 项目是属于启东市政府与传化集团合作对长江岸线的保护和开发大型项目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
备忘录显示 , 2014年1月26日 , 启东市政府与传化控股集团签署了《关于合作长江北岸岸线综合整治及城区段生态开发项目的框架协议书》 , 作为乙方的传化集团 , 在协议签订后开展了第一阶段(项目申报)、第二阶段(围垦造地和围堤整治)的部分工作 , 并接近结束 , 政府验收等在申办当中 , 而土地整治以及第三阶段(土地一级开发和处置)、第四阶段(后续整体土地二级开发)工作尚未开展 。
在签署框架协议后 , 传化集团即成立了启东传化滨江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来负责实施 。 “当时搞长江开发 , 传化集团想做这个大项目 , 后来把围堤和水利整治交给启东水利去做 , 让好期公司负责去筹集资金 。 ”一位投资者告诉采访人员 。
上述浙江债务融资中介告诉采访人员 , 类似项目的最终受益一般要等到房地产开发阶段 , 各方一同参与进来去分享最终房产变现受益 。
但没有令人想到的是政策的变化 。 根据会议备忘录显示 , 近年来 , 国家层面确立了“长江共抓大保护 , 不搞大开发”政策导向 , 把生态环境保护摆上优先地位 。 启东市政府和传化集团“均认识到《框架协议》‘约定的土地一级开发及处置’和‘后续整体土地二级开发’等相关投资合作内容已不可履行 。 ”
而年初上述会议的主要内容即终止之前《框架协议》中的不可履行部分 , 约定新的协议 。 而对于该项目产生的遗留问题 , 即已实施的围堤及吹填工程 , 视同纯粹水利工程项目 , 各自
组成工作组 , 抓紧磋商 , 待双方协商一致后 , 以新协议方式予以固定和解决 。
不过 , 投资者告诉采访人员 , 目前启东市政府和传化集团双方就工程款问题还在进行扯皮 , 这也导致上述逾期事件迟迟得不到结果 。 回购一事至今没有具体时间表 。
有多位投资者近日联系启东12345公共服务热线 , 其对于此事的回复结果是:国投公司称市政府正在推进与传化控股公司的回购事宜 , 公司将根据政府相关决议履行相应责任 。
采访人员就该项目等问题联系传化集团方面 , 截至发稿并未得到回复 。
据了解 , 投资者面对该投资项目长期延期、久拖不决 , 已十分焦虑 。 北京隆安律师事务所律师王玮表示 , 目前情况下 , 一方面基金公司应该履行基金管理人的法定义务 , 及时召开投资人大会 , 对相关信息进行充分披露 。
王玮表示 , 另一方面 , 在上海好期公司法定代表人季海林已经被判刑的情况下 , 证券监管部门也应当将其作为重点案件 , 展开全面深入调查 , 对相关机构及人员的违法行为依法严惩 。 同时 , 监管部门应积极协调启东长江岸线整治工程相关各方尽快达成工程回购协议 , 尽快解决基金产品的兑付问题 , 依法保护上述两只基金产品背后数百位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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