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分落户|北京市新版积分落户政策今起发布实施,17个相关问题的答案来了( 五 )


9.此次政策修订对纳税指标调整有哪些考虑?具体是如何认定的?
答:此次修订主要对纳税指标进行了四方面调整:一是为突出体现对申请人个人实际贡献的评价和考量 , 精简了“依法登记注册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的出资人 , 根据企业已缴纳的税金 , 以其出资比例计算纳税额 , 每年纳税20万元及以上 , 加6分”的表述;二是同国家个人所得税改革相衔接 , 将2019年1月1日(含)以后的个人所得税所得项目调整为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和经营所得;三是综合征求意见情况 , 考虑到申请人年度纳税额度存在一定波动的实际情况 , 进一步平滑纳税指标得分差距 , 调整为个人所得税纳税额每一年在10万元及以上的 , 加2分 , 同时继续强调连续稳定 , 要求近三年个税纳税额均应大于零;四是明确了涉税违法行为“近5年”的减分期限 , 避免“一旦违法 , 终身受罚” 。
在认定方面 , 《操作管理细则》已明确个人所得税纳税额以税款入库日期对应的金额为准 , 可参看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或完税证明中的入库日期 。
10.此次政策修订对年龄指标调整有哪些考虑?调整以后是如何计算的?
答:新版《管理办法》将年龄指标由“超过45周岁的申请人不能取得年龄加分”调整为梯度赋分 , 即:申请人在45周岁(不含)以上的 , 每增加一岁(含不满一岁)少加4分 。 年龄计算时间截至积分落户申报工作启动的上一年度1月1日 。 以2020年申报为例 , 年龄指标积分操作详见下表:
11.今年具体的申报安排是什么?
答:2020年的积分落户申报将按新版政策组织实施 , 于7月17日8时正式开启申报系统 , 8月15日20时系统关闭 , 仍于10月15日起公示年度落户人员名单 。 详见下表:
12.今年积分落户政策在操作层面进行了哪些调整?
答:为提高申报效率 , 打造“智慧政务” , 今年的申报操作充分听取群众建议 , 更加简便优化 。 一是填报界面能优尽优 。 填报指标平均输入字数压缩至110字左右 , 比2018年减少近一半;突出页面关键信息 , 填报更省力 , 提醒更及时 。 二是历史数据能用尽用 。 充分依托大数据技术 , 在9项积分指标4项“零填报”的基础上 , 去年填报有效的自有住所产权信息和国内学历学位信息没有变化的 , 不必重复输入 , 直接选择即可 。 三是操作流程能简尽简 。 申请人在线完成全部指标填报后可直接提交计分 , 不必等待所有审核结果全部返回再提交 。 后续可以在部门审核结果汇总阶段 , 随时查询指标审核结果反馈情况 。 对审核结果不认可的 , 既可以在该阶段反映解决 , 也可以在审核结果查询阶段提出申诉,环节衔接更顺畅 , 参与申报更从容 。
13.正式申报开始前 , 需要申请人提前做哪些准备?有问题应如何咨询?
答:建议申请人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积分落户服务专栏”下载阅读《积分落户申报手册》(2020年版) , 熟悉申报操作环节 , 提前做好房屋及学历学位信息填报准备 , 包括登录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北京市不动产登记领域网上办事服务平台”核实自有住所备案信息、登录教育部相关网站核对学历学位备案信息或进行学历学位认证等 。 该专栏“积分模拟计算器”也结合修订政策进行了全面升级 , 建议申请人提前自测 , 合理安排申报 。
如需咨询各指标审核部门或各区积分落户服务窗口 , 可在该专栏查看联系电话 。
14.新版积分落户政策对诚信监督有哪些明确要求?申报过程中 , 用人单位需要做哪些工作?
答:北京市积分落户政策自实施以来 , 已面向社会通报处理了11名弄虚作假人员 。 此次发布的《管理办法》和《操作管理细则》对公平公正、诚信监督的要求一以贯之 , 持续加强 。 《操作管理细则》进一步明确了在线审核、限期申诉、资格不予递补等各项操作标准 , 持续深化数据共享 , 加强部门函询核查 , 更加突出公开透明、严谨严格 , 确保全程在阳光下运行 。 在落户公示阶段 , 扩大了拟落户人员分值公示范围 , 除年度总积分外 , 还将公示各项指标分值 , 便于社会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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