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肇事逃逸,为逃避调查坠亡 法院:保险公司不用赔!

醉驾肇事逃逸,为逃避调查坠亡 法院:保险公司不用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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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肇事逃逸后
肇事司机为逃避警方的上门调查
从自家10楼阳台利用绳索攀爬下楼
结果不慎坠楼身故
此前 , 该肇事司机购买过一份意外伤害保险
为获得保险理赔 , 其家人与保险公司两度对簿公堂
交通肇事逃逸司机为躲避调查坠楼身亡
2018年12月29日晚 , 舟山新城交警大队接到报警 , 舟山某小区门口发生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 。 新城交警大队民警调查后 , 发现肇事车车主为男子郭某 , 遂前往其位于新城某小区其住处查找车辆、核实情况 。
【醉驾肇事逃逸,为逃避调查坠亡 法院:保险公司不用赔!】民警到达郭某住处后 , 在门外敲门要求其配合调查 。 几分钟后 , 郭某妻子打开家门告知门外民警 , 郭某从10楼的家中不慎坠楼 。
当日 , 郭某经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 。 根据现场勘查及调查情况 , 警方认定郭某系在家中阳台外利用绳索下楼过程中不慎坠楼 。 警方检验了死者郭某的血液 , 其酒精含量为158mg/100ml , 已达醉驾标准 。 同时 , 警方经进一步调查取证 , 证实郭某为前述交通肇事逃逸案嫌疑人 。
生前买了意外伤害险  保险公司拒赔
郭某亡故后 , 其家人以郭某生前投保的一份意外伤害险向保险公司提出保险理赔 , 要求赔偿保险金20万元 。
保险公司以郭某的事件发生在其醉酒期间 , 符合保险合同中的相关免责条款为由 , 拒绝支付保险金 。
郭某家人将保险公司告上法院 , 一审法院认为郭某坠楼死亡属于意外事件 , 但案涉保险条款中的免责条款对其不产生效力 , 判决保险公司赔付郭某家人20万元保险金 。
二审:不是意外  保险公司不用赔
保险公司不服 , 上诉至中院 。
中院审理认为 , 本案的争议焦点为郭某不慎坠楼身故是否属于意外伤害 。
在本案中 , 郭某从10楼阳台利用绳索攀爬下楼 , 是为了逃避执法部门的调查 , 该行为本身就缺乏合法性 。 而且 , 郭某从事的是不必要的冒险行为 , 该结果的发生不符合意外伤害的构成要件 。
综上 , 中院认定郭某的坠楼身故不属于意外事故 , 保险公司的上诉请求成立 。 中院作出终审判决 , 驳回了郭某家人的诉讼请求 。
来源:舟山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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