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宏|帮客户注册公司他想到“买地址” 办手续才发现所用房产证是假的


北京联盟_本文原题:帮客户注册公司他想到“买地址” 办手续才发现所用房产证是假的
张宏|帮客户注册公司他想到“买地址” 办手续才发现所用房产证是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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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讯(通讯员 苏文娟 采访人员 刘浏)“我是为了帮客户注册公司 , 在江宁设立公司要有江宁的房产 , 客户没有 , 我就想办法‘买地址’了 , 没有想到这是假的房产证!还让我差点犯了罪!”成刚是一名企业注册的代办员 , 专门从事代办公司注册手续工作 , 为了“帮助”企业顺利注册 , 他从张宏处“买地址” , 没想到被办理人员发现 , 当场被抓 。
2019年7月成刚在某微信群中认识了张宏 , 张宏自称手上有很多房产证 , 可以借给他办理注册公司 。 成刚与张宏加了微信并谈妥 , 以每次700元的价格向其“买地址”帮助客户顺利注册公司 。 而他并不知道 , 张宏并不是神通广大手握大量房产的大佬 , 这些房产证其实是他购买来的假房产证!
2019年7月 , 张宏通过在路边、公共厕所等处小广告上的电话 , 以每本300元的价格联系先后购买了十一本假房产证 , 并以每本700元的价格出借给不同人使用 。 每次成刚在需要办理业务时 , 就微信与张宏联系 , 转账700元后 , 张宏就将“房产证”送到市民中心 , 成刚用完后再通知张宏取回 。 案发当日 , 成刚用假证办理注册公司业务时被工作人员识破 , 被公安机关当场控制 。 张宏接到成刚通知来取回“房产证”,殊不知法律的网已为其张开 。
“我知道这是假证 , 但是有点侥幸 , 没想到还是被查出来了 。 ”落网的张宏还有些心有不甘 。 一旁的成刚忍不住大骂起来:“你可害死我了!我以为你这都是真的啊!”江宁区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 , 张宏购买伪造的房产证并通过出借获利 , 案件事实清楚 , 证据充分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 向江宁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 江宁区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张宏犯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 , 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 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 并追缴违法所得5600元 , 没收伪造的房产证 。
检察官介绍 , 房产证作为国家机关颁发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件 , 只能由主管部门颁发 , 任何单位、个人伪造、变造的行为都是触犯法律的 。 自然人在社会活动中 , 无论何种理由都不应伪造、变造各类国家机关证件、文件、印章等 , 也不应购买和使用他人的相关证件 , 否则也可能触犯法律 , 得不偿失 。
【张宏|帮客户注册公司他想到“买地址” 办手续才发现所用房产证是假的】责任编辑:李晓(EN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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