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惊天大案!工行一支行长炒股亏损4000万,借债超2亿!( 三 )


针对第二点上诉理由和辩护意见 , 二审法院查明 , 原审判决认定部分均系孙某兵主动借取而非出借人主动出借;孙某兵刻意隐瞒其对外结欠大量债务无力偿还的事实 , 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孙某兵在所谓的资金运作生意中 , 资金链实际上已经完全断裂 , 靠其所谓的资金生意已无偿还上述借款的可能;在本案被害人及相关出借人催讨时 , 孙某兵虽参与签订债权转让协议 , 但该协议超出了其实际享有债权数额 , 且也未实际履行 。
针对第三点上诉理由和辩护意见 , 二审法院查明 , 在依靠江某提公司偿还债务已存在巨大风险的情况下 , 孙某兵隐瞒其已欠有巨额负债 , 仍以承诺一个月到期支付现金的方式向被害人借承兑汇票 , 后直接用以偿还此前债务本息 , 可认定其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
最终 , 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 , 维持原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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