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标知识产权保护先进规则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对标知识产权保护先进规则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2020年4月2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外发布《2019年度检察机关保护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各地区各部门围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积极出台意见和实施细则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提高科技创新支撑能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为此,检察机关要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不断提升知识产权检察保护工作的专业化、国际化水平,以更好服务保障上海科创中心的法治建设和一流营商环境建设 。
一是把握形势需要,对标知识产权国际保护 。当前,要做到对标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先进规则,坚持以更高标准、更好水平推进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打造国际一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对标培养知识产权国际竞争力人才的目标,以高精尖为要求,着力培养一批具有国际化视野、并善于与国际法律机构沟通的专家型、复合型知识产权检察人才 。对标知识产权国际司法保护的最佳实践,坚持以更好提升知识产权检察司法保护水平,通过最严格的司法保护激发创新动力、创造潜力和创业活力 。
二是发挥重要平台作用,坚持知识产权检察一体化机制 。以上海检察机关知识产权保护研究中心、上海市检察机关临港新片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为平台,发挥分院的“承上启下”功能,促进市院、分院和基层院联动,对知识产权疑难复杂、新类型、诉讼监督等案件共同会商,增强法律适用的统一性和权威性;发挥分院集中管辖全市知识产权刑事二审案件的职能,利用发现和解决问题的便利性、全面性、层级性优势,纵向开展与基层工作的对向指导,由个案到类案,逐步理顺对基层院的指导程序、指导范围、落实反馈等问题;及时选取代表性案例进行可借鉴性的深入透彻分析,发挥典型案例的引导作用 。
三是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强化知识产权刑事、行政、民事案件的法律监督 。完善“三审合一”的办案机制,强化刑事民事行政办案理念融合,把握不同诉讼程序证明标准的差异 。在确保及时纠正刑事案件有案不移、有案不立、裁判不公等问题基础上,制定知识产权刑事案件证据标准认定和量刑规则,深入研究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的专项检察监督 。利用好裁判文书网,加强知识产权民行案例的总结研判,研究对知产法院民行案件的专项监督;强化与知识产权行政机关的执法衔接,拓展知识产权行政检察监督工作 。
四是加强技术事实调查机制,提升知识产权案件办理精准度 。针对知识产权案件多涉及高新技术领域的情况,继续推行知识产权案件特聘专家制度,借助外脑辅助办案,聘请专利、著作权、商标、司法鉴定等领域的专家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相关问题进行专业论证 。运用专门知识协助解决专门问题,提高专业化办案水平 。凡是案件涉及技术事实的,承办检察官要落实与被告人、权利人、鉴定专家和律师会见的“四见面”制度,科学判断技术对案件的影响程度,准确认定涉案技术事实 。
五是多措并举深化培养,强化知识产权检察专业化队伍建设 。知识产权犯罪专业性强,犯罪手段不断翻新,司法实践中取证难、定性难和数额认定难普遍存在,以组建上海检察机关知识产权专业化办案团队为契机,立足办案实务,通过一案一总结、业务讲座、岗位练兵等活动,强化专业能力建设 。继续加强检校合作,与同济大学上海国际知识产权学院等在实务课程、案例研究方面开展深度合作,加强理论交流、实务研究,积极促成研究成果的孵化,将成果转化为具体的办案规范和工作机制,促进知识产权检察工作质效提升 。
六是强化侦诉审的协同联动 。发挥“捕诉合一”的一体化优势,与公安机关建立重大疑难复杂或新类型案件的对口协商机制,明确捕前指导、捕后跟踪,加强对案件侦查的全程跟踪指导,强化诉前职能作用 。与法院加强对知识产权刑事犯罪的量刑规范化研究,促进量刑均衡;对疑难复杂案件的法律适用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开展研讨,确保法律适用的统一 。及时关注知识产权保护新形势,深入研究司法办案中的新问题,统一标准、形成合力,以知识产权保护实效推动优化上海法治化营商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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