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程|山东大学2020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二 )


山东大学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 具体规则按照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相关规定执行 。
山东大学在上海市、浙江省、北京市、天津市、山东省和海南省等考试招生改革试点省份的录取工作按照有关省市文件执行 。 考生选考科目应符合我校招生专业(类)规定的选考科目 。 在按照院校专业组投档的省份 , 根据考生志愿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在同一院校专业组中安排专业 。
5. 录取时 , 往届生和应届生无差别;我校所有招生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
6.山东大学保送生、强基计划、综合评价招生、高校专项计划、艺术类、高水平运动队、港澳台侨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项目 , 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我校招生简章要求进行录取 。 体育类招生按照进档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
7.山东大学护理学专业只招收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 , 该专业在学校提档线上生源不足时 , 可在考生所在省一本线上适当降分录取 。
8. 艺术类、体育类、高水平运动队、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等类型录取的考生 , 以及护理学专业通过降分或征集志愿录取的考生 , 入校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外语类保送生不得转入非外语类专业学习 。
9.山东大学威海校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国际政治专业 , 学习期间部分课程将采用英语授课 , 外语统考语种为非英语的考生 , 谨慎填报该专业志愿 。
10. 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 , 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 。 复查不合格的学生 , 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
第十三条 我校学费和住宿费按公示标准收取 , 如遇政策调整 , 依据教育部和山东省相关文件执行 。
第十四条
山东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s://www.bkzs.sdu.edu.cn
咨询电话:0531-88364787 , 传真: 0531-88564787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投诉电话:0531-88363636
山东大学威海校区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s://bkzsw.wh.sdu.edu.cn
咨询电话:0631-5688282 , 传真:0631-5688282
校区纪监审办公室投诉电话:0631-5688364
第十五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 , 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 。 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 , 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
第十六条 本章程由山东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
【章程|山东大学2020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第十七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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