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警察|国务院:明年起,每年1月10日设立为“中国人民警察节”

【人民警察|国务院:明年起,每年1月10日设立为“中国人民警察节”】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中国人民警察节”的批复
国函〔2020〕98号
公安部:你部关于申请设立“中国人民警察节”的请示收悉 。同意自2021年起,将每年1月10日设立为“中国人民警察节” 。具体工作由你部商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
国务院
2020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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