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外籍教师管理:有性侵、虐待未成年人等十种行为的拟解聘( 二 )
外籍教师的教学对象为未成年人的 , 聘任机构应当履行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定职责 , 采取适当措施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 。
《意见稿》还提出建立外籍教师信用记录制度 。 外籍教师违反合同约定 , 有严重学术不端行为的;在受聘任的教育机构以外违规从事有偿工作的;违反聘任机构规章制度 , 被解聘的;聘任期未满 , 擅自离职等情形之一的 , 教育机构予以处理后 , 应当报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 。 教育行政部门经核实 , 计入信用记录 。
此外 , 《意见稿》还规定了10条“从业禁止”情形 , 包括 , 有损害中国国家主权、安全、荣誉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言行的;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妨碍教育方针贯彻落实的;有吸食毒品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有性侵害、虐待未成年人行为的;非法从事宗教教育或者传教的;从事邪教活动的;有性骚扰学生或者其他严重违反中国的公序良俗和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准则的;在申请来华任教过程中提供虚假证明信息的;本办法第三十条规定的失信记录累计超过3条的 。
《意见稿》明确 , 教育机构不得聘任有前款情形的外籍人员担任外籍教师 。 有这些情形之一的外籍教师 , 教育机构应当予以解聘 , 并报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 , 记入信用记录 。
据了解 , 线上培训机构聘任外籍人员在境外以在线方式承担教育教学工作的 , 也同样参照此次办法制定资质条件、签订合同 , 实施服务和管理 。
目前 , 意见稿正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 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www.moj.gov.cn、www.chinalaw.gov.cn) , 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
或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5号 教育部政策法规司法制办(邮编:100816) 。 来信请注明“《外籍教师聘任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
还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fzb@moe.edu.cn 。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21日 。
南都采访人员吴单 发自北京
【加强外籍教师管理:有性侵、虐待未成年人等十种行为的拟解聘】编辑:程姝雯
推荐阅读
- 入职|实验幼儿园:召开新教师入职培训会
- 丹尼·斯蒂尔|“超级校长”丹尼·斯蒂尔:校园文化的塑造,教师至关重要
- 教育|澧县小渡口镇中学举办2020年教师暑期培训班
- 小学教师两个月升副校长|网曝90后小学教师两个月升副校长怎么回事?校方回应这么说
- 绵阳|绵阳开元中学开展暑期骨干教师培训
- 台风|今年第9号台风“美莎克”回旋少动 预计强度逐渐加强
- 广西新增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1例,菲律宾籍,为入境外籍货轮船员
- 家长|教师该做“微商”吗?
- 强度|今年第9号台风“美莎克”回旋少动 预计强度逐渐加强
- 统计|国家卫健委:防范惩治卫生健康统计造假 加强问责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