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给予犯强奸罪学生留校察看处分‘’浙大回应:正在研究处理此事

_本文原题是“给予犯强奸罪学生留校察看处分‘’浙大回应:正在研究处理此事
7月20日 , 一份关于“浙江大学关于给予努××留校察看处分的决定”在网上引发关注 。 这份决定显示 , 2016级学生努××犯强奸罪 , 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 缓刑一年六个月 , 因此被浙江大学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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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党委学工部官方网站截图
这份处分在社交网络上引起轩然大波 。 当然 , 这场“轩然大波”里没有鲜花和掌声 , 只有不解和愤怒 。 概因这位浙大学生努某某犯下了强奸罪 , 先是被杭州市西湖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 缓刑一年六个月(见(2020)浙0106刑初140号刑事判决书) , 后又被浙江大学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 “期限12个月 , 自处分决定作出之日起计算 , 到期可以申请解除” 。
【网络|“给予犯强奸罪学生留校察看处分‘’浙大回应:正在研究处理此事】也就是说 , 对被法院宣告缓刑的努某某 , 可以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 也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 但是 , 开除学籍和留校察看 , 差别实在太大 , 前者是不可逆的 , 不可能再恢复学籍 , 造成的影响是终生的;而后者期满后可以申请解除 , 影响相对比较有限 。
浙江大学没有选择顶格处分 , 而是从轻处理、留校察看 , 尽管也“于规有据” , 却有违社会朴素正义 , 人们在情理上很难接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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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1日上午 , 浙江大学值班室一名工作人员向澎湃新闻回应称 , 7月20日浙江大学紧急召开了会议 , 正在研究处理此事 , 后续情况会再公布 。
感觉浙大现在有点骑虎难下了 。 开除学籍吧 , 为什么之前只个给留校察看?不开除学籍吧 , 舆论压力太大了 。 所以 , “高度重视 , 启动调查 , 绝不姑息” , 至于调查结果……还不知道是什么结果 , 如果网络舆论压力 , 估计没结果 。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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