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小区公共收益,物业想赖就赖!这个难题怎么破?( 二 )


“还有电梯广告费、快递柜入场费等 , 物业公司也都收取了费用 , 但是这些公共收益业主也从未见过 。 产生的收益与资金去向 , 物业公司也不进行公示 。 ”一名业主表示 , 小区住宅的公共区域 , 产生的费用应属于业主共有 , 不应成为物业公司的外快 。
该小区物业公司一名工作人员表示 , 小区地上车位的停车备案手续齐备 , 经营合法 , 与电梯广告费、快递柜入场费等经营收入作为物业公司收入的一部分与物业服务总成本支出一并列入整体经营核算中 。
【社区|小区公共收益,物业想赖就赖!这个难题怎么破?】“很多业主对此政策了解不多 , 也让物业公司有了‘忽悠’业主的机会 , 将这笔收入贪为己有 。 业主询问公共收益的时候 , 物业公司就告诉业主 , 这钱用在了补充物业费上了 。 ”北京物业管理专家童超表示 , 多年来 , 应归属业主所有 , 并可用于小区建设、业主大会、业委会日常开支的公共收益都被物业企业非法侵占了 。 根据新物业管理条例 , 专项维修资金余额不足首期应筹集金额百分之三十的 , 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公共收益金额应优先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 , 剩余部分的使用由业主共同决定 。 “对于小区中产生的公共收益 , 需要对此形成更有效的利用方式和监管途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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