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法院判公司赔10万,怀疑员工爆公司“黑料”强行解约( 二 )


公司方不服 , 上诉至上海一中院 。
二审中 , 双方均未补充提供证据 。
光明网|法院判公司赔10万,怀疑员工爆公司“黑料”强行解约
文章图片
上海一中院经审理认为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依据不足 , 理由如下:
首先 , 本案依照公司提供的知乎网站上相关信息的截图与微信记录、谈话记录等证据材料 , 不足以认定知乎网站上用户名“安全员”的账户所有人即为李某 。
公司依此认定李某存在言论不当的违纪行为 , 却未能提供充足的证据予以证明 , 故对其待证事实承担举证不力的责任 。
李某两次谈话中即便态度上有所不同 , 但其并未自认发布相关信息 , 故不足以构成对公司待证事实的自认;
电子数据存在易复制性 , 相关要素的巧合虽引人争议 , 但从举证证明的高度上 , 尚不足以使该院对网站信息来源于李某作出高度盖然性的推定 。
其次 , 公司作出违纪解除制度依据为《员工手册》 , 依据手册内容记载 , 公司对员工言行等管理性约束作出明确规定 , 李某作为公司员工应遵守公司管理规定 , 公司对员工管理也应当注重奖惩得当有据 。
手册对于辞退规定“屡犯(两次以上 , 含两次)记过行为” , 并以书面形式将处理结果通知当事员工 。
然而公司并未依此规定作出书面形式的记过处罚 , 而径直采用最为严厉的解除权 , 有违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 。
综上 , 公司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 , 当庭判决驳回上诉 , 维持原判 。
潇湘晨报综合报道
【来源:潇湘晨报】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 。 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 , 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 , 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 , 谢谢 。


推荐阅读